附录32.2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认证
18 U.S.C. 第1350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我,约翰·M·斯普雷格,该公司的财务长,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规定,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特此证明:与T2 Biosystems, Inc.(“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期间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季度报告(“报告”)相关。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经修订;及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s/ 约翰·斯普拉格 |
约翰·斯普拉格 |
财务长 (主要会计官及信安金融)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