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采纳的法规13a-14(a)/15d-14(a)进行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节
我,凯文·威廉姆森,证明:
1. 我已审阅此季度报告表格 10-Q 由Tenon Medical, Inc.提交;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的重大事实,或者遗漏了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其陈述的语句,在所陈述的情况下,不会误导期间覆盖本报告;
3. 根据我的了解,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本报告所阐述的这些期间内,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各个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公司全部实质情况;
4.公司的本证明书另一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的披露控制程序(定义见《证券交易法》13a-15(e)和15d-15(e)),以及内部控制程序(定义见《证券交易法》13a-15(f)和15d-15(f)),并且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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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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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设计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者在我们监督下设计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以合乎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可靠性和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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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评估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样的评估,在本报告中提出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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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在本报告中披露在注册人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内发生的,已经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有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变化; |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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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对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进行评估,这可能会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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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Kevin Williamson | ||
姓名: | 凯文·威廉姆森 | |
头衔: | 首席财务官 | |
(主管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