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a022037201ex32-1_senmiao.htm CERTIFICATION

32.1展品

 

認證 依據

18 美國法典 第1350條,

根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截至2024年6月30日季度報告(Form 10-Q)(以下簡稱「報告」)的森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於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我們,總裁暨首席執行官席文和首席財務官張曉遠,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以及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作出以下聲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準確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細紋  
Xi Wen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s/ 校園 張  
張小遠  
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
主要會計官)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