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Nocera,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特此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下签名人安迪·青安·金(Andy Ching-An Jin),公司首席执行官在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特此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基本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024年11月14日
/s/Andy Ching-An Jin
Andy Ching-An Jin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