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证明书
根据18 U.S.C.第1350节,
信安金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关于BTC Digital Ltd.(“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季度报告(“报告”),该报告已于本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签署人根据美国法典第18卷第1350条,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证明: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由: | /s/ Siguang Peng | |
彭思光 | |||
首席执行官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