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onfo_ex311.htm CERTIFICATION onfo_ex311.htm

展览31.1

 

Onfolio Holdings, Inc. 执行长证明书。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的规定

 

我,多米尼克·韦尔斯,证明:

 

1.

我已审阅Onfolio Holdings Inc. 的季度报告10-Q;

 

 

2.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控制过程,用于注册人并且具有:

 

 

a.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

评估申报人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于本报告涵盖期末基础上对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结论;

 

 

 

 

d.

在本报告中公开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所发生的影响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该变化具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商的另一名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多米尼克·韦尔斯

 

 

多米尼克·韦尔斯

 

 

首席执行官

(主要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