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1
根據18 U.S.C.條款1350進行的認證。
針對 hyliion holdings corp 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第10-Q表格連接的季度報告,根據本次(報告)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申報(文件),我,公司首席執行官Thomas Healy,根據2002年沙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通過採納的18 U.S.C.第1350條作出證明,據我所知: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載錄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表述了該報告所涵蓋的公司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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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By: | /s/ Thomas Healy |
| Name: | Thomas Healy |
| 標題: |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長) |
前述的認證僅用於附隨依據18 U.S.C. 1350條提出的報告,並非為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修訂的目的而提交,也不應被引用到公司的任何申報中,無論是在此日期之前還是之後進行的,無論該申報中是否包含任何一般性引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