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根據18 U.S.C.第1350條進行認證,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
關於Lineage Cell Therapeutics, Inc.(以下簡稱「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10-Q(以下簡稱「報告」),已於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我們,本公司的首席執行官Brian m. Culley及本公司的財務長Jill Ann Howe,根據美國法典第18編第1350條的規定,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採納的內容,特此證明: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布萊恩·m·庫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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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萊恩·m·庫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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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 (主要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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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吉爾·安·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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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爾·安·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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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長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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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906條所要求的這份書面陳述的簽署原件已提交給Lineage電芯治療公司,並將由Lineage電芯治療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