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lctx-ex32_1.htm EX-32.1 附錄32.1

展覽32.1

根據18 U.S.C.第1350條進行認證,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

關於Lineage Cell Therapeutics, Inc.(以下簡稱「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10-Q(以下簡稱「報告」),已於本日期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我們,本公司的首席執行官Brian m. Culley及本公司的財務長Jill Ann Howe,根據美國法典第18編第1350條的規定,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採納的內容,特此證明:

1.
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布萊恩·m·庫利

布萊恩·m·庫利

首席執行官

(主要執行官)

 

/s/ 吉爾·安·豪

吉爾·安·豪

財務長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根據第906條所要求的這份書面陳述的簽署原件已提交給Lineage電芯治療公司,並將由Lineage電芯治療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