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asti-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Ascent Solar Technologies公司

根據18 U.S.C. 第1350條的認證,依照相關規定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我,金喬,公司的首席財務官,特此根據18 U.S.C. 第1350條的規定,依照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提交的,與Ascent Solar Technologies, Inc.(「公司」)的季度報告(以表格10-Q提交)相關的報告中,報告的截止日期爲2024年9月30日,特此證明: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且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2024年11月14日

 

 

 

由:

/s/ 金喬

 

 

金智

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