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認證
根據18 U.S.C. 第 1350節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方式
根據Gaxos.ai公司的季度報告 (「公司」)在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上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報告」),我特此證明,依據18 U.S.C. § 1350,按照2002年豪利法的第906條,特此聲明: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如實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姓名: | /s/ Steven Shorr |
標題: | 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財務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