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2.htm

 

展覽 31.2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財務長認證

根據302條款

 

我,陳國建,證明:

 

1. 我已審閱Alpha Sta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的Form 10-Q季度報告;

 

2. 根據我所知,本報告中不含任何虛假陳述或為避過重要事實而遺漏必要的陳述,在考量作出這些陳述的情況下,對涵蓋本報告所述期間的狀況而言,其陳述非誤導性的;

 

3. 據我所知,報告中包括的合併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對被登記者的財務狀況、營運狀況和現金流量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呈現,並分別反映了本報告中呈現的期間;

 

4. 被登記者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控制項和操作項(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中所定義)為被登記者設立和維護;

 

  a. 設計了此等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促成這些披露控制項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登記人及其合併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 在報告準備期間由這些實體內部的其他人員向我們通報;
  b. 我們為了提供合乎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合乎外部目的的合併財務報表的可靠性,設計或導致監督我們設計金融報表的內部控制,以提供合理保證。
  c. 根據這樣的評估,評估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闡明我們對於本報告所覆蓋期間結束時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 Registrant 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動,該變動發生在 Registrant 最近的財政季度(對於年度報告,則為 Registrant 的第四財政季度),並對 Registrant 的內部控制進行了實質影響或可能實質影響的內部控制;

 

我和 Registrant 的另一名證明主管已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 Registrant 的稽核人員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履行相同功能的人員)披露:

 

  a. 所有板塊在內部控制對基本報表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合理可能不利於影響申報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資訊的能力;並且
  b. 任何與登記者內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相關的欺詐行為,不論是否為重大事項。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由: /s/ Guojian Chen
    Guojian Chen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財務和會計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