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a021951001ex32-2_amesite.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2

 

根據認證要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附帶的 《亞美斯特公司季度報告10-Q》截至2024年9月30日(「報告」),以下簽字人特此 在首席財務官的職務上,根據18 U.S.C. 第1350條款,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款的規定,特此證明,依我所知和信念,

 

  (1) 該報告充分遵守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呈現了Amesite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2024年11月14日 由: /s/ 沙琳·法雷爾
    沙琳·法雷爾
    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以上所列證明僅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出於展示目的而提供,並不作爲Amesite Inc.的報告或單獨的披露文件的一部分,也不是認證官員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