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2062201ex31-1_datchat.htm CERTIFICATION

展覽31.1

 

DATCHAt, INC.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2002年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302條

 

我,達林·邁曼,作此證明:

 

1.我 審閱了 DatChat, Inc. 的10-Q表格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重要事實,以使該報告中的陳述光景下不誤導涵蓋本報告期間。

 

3.根據我的知識,報告中所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充分呈現了登記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並涵蓋了報告期内以及報告期後的所有經營活動;

 

4.本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本人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具有以下職責:

 

(a)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造成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申報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通知我們,特別是在編製本報告的期間;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在符合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的情況下為外部目的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可靠性的合理保證;

 

(c)評估了登記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過程的效力,並根據評估的結果,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對這些信息披露控制和過程的效力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覆蓋的期間。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登記人的最近財政季度(對於年度報告而言,是登記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對登記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了實質影響或有合理可能產生實質影響的內部控制變化;並且

 

5.在最近一次財務內部控制的評估中,登記者的其他認證負責人和我已向登記者的審計師及其董事會董事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士)披露:

 

(a)所有板塊,對於錄製、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用於內部財務控制的設計或操作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合理地可能會對申報者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和

 

(b)任何欺詐行為,不論是否具有實質重要性,皆牽涉到管理層或其他對申報者負責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起重要作用的員工。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Darin Myman
  姓名: Darin Myman
  標題: 首席執行官
    (主要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