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1.1
认证
我,Joe D. Staggs,作为主要执行官,也是注册人员,特此证明:
1. 我已审核了SWk控股公司的这份第十届年度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 登记人的其他责任认证主管和我负责为登记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以及为登记人建立和维护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并已:
(a)设计或指导下属设计了能够合理解决内部控制缺陷和财务报告操作不当的披露控制和程序,这些缺陷和操作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b)设计或指导下属设计了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以便按照通用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有关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样的评估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期末。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发生并已经或可能实质性影响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注册人的内部控制方面的任何变化。
5. 其他证明负责人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士)披露:
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他们合理地认为可能对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有不利影响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
并且涉及对注册商内部控制有重大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属于实质性的。
| | | | | | | | | | | | | | |
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 /s/ Joe D. Staggs | |
| | | Joe D. Staggs | |
| | | 信安金融执行长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