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我,Leanne m. Kelly,GRI Bio,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依照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在此证明:根据我所知:
1.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经过修订;以及
2.季度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公司在所述期间的财务控件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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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 作者: | /s/ 利安娜·M·凯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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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利安娜·M·凯利 |
| | | 首席财务官 |
| | | (财务总监) |
上述认证仅作为附带报告的配套文件,根据《18 U.S.C.第1350条》,并非出于修订目的而被提交,也不会被归档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并不会被引用到公司的任何备案中,无论是在此日期之前还是之后进行的,无论在此类备案中是否有任何一般性的引用条款。 根据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员工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