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展覽31.1
首席執行官認證
依據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所法》第13A-14(a)條款,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條所通過的措施
我,阿貝爾·阿維安,特此證明:
1.我已審查ASt SpaceMobile, Inc.的10-Q季報;
2.依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含任何不實之陳述或者遺漏任何必要之事實,以使上述陳述在其作出時不論當時情況如何,對本報告所涵蓋之時期而言不具有誤導性;
3.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合理地呈現了在此報告中所呈現的期間,發行人資金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所有內容;
4.本公司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15(f)所定義)給予注冊人,並已經: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實體在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期間,向我們披露有關本註冊人及其合並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廣泛接受的會計原則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為外部用途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根據此次評估,我們對報告期結束時的申報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評估,並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對申報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註冊人在其最近的財政季度(對於年度報告,則為註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內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任何變更,這些變更實質上影響了或合理可能影響註冊人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並且
5.根據我們對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本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向公司的稽核師及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員)進行了公開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上的實質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對登記商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b)任何欺詐行為,無論是否重要,只要涉及在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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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Abel Avell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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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el Avell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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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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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