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展覽31.2
財務長認證
依據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所法》第13A-14(a)條款,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條所通過的措施
我,安德魯M.約翰遜,證明:
1.我已審查ASt SpaceMobile, Inc.的此季度10-Q表格。
2.依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含任何不實之陳述或者遺漏任何必要之事實,以使上述陳述在其作出時不論當時情況如何,對本報告所涵蓋之時期而言不具有誤導性;
3.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合理地呈現了在此報告中所呈現的期間,發行人資金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所有內容;
4.本登記申報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們負責建立和維護登記申報人的揭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根據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f)和15d-15(f)定義)。
a)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些揭露控制項和程序,或導致這些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有關登記商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並子公司的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在這份報告準備期間特別通知我們;並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廣泛接受的會計原則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為外部用途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評估了登記人之披露控制項及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關於此報告所覆蓋期間結束時該等披露控制項及程序有效性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公開註冊人的最近財務季度內(對於年度報告,為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所發生的影響公司財務內部控制的內部控制變化,並且該變化具有實質性影響或合理可能對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產生實質性影響;
5.本公司其他認證負責人和我已根據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最新評估,向本公司的審計師和董事會董事會或履行同等職能的人披露了這方面的信息: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上的實質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對登記商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b)任何欺詐行為,無論是否重大,都涉及管理層或對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其他員工。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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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Andrew m. John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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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m. Johns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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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長和首席法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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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金融財務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