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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31.1

认证

我,迪安娜·白,证明如下:

1.
我已审查Surf Air Mobility Inc.的这份10-Q季度报告;
2.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
我和注册人的其他证明官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项和程序(如在交易所法规第13a-15(e)及15d-15(e)条例中定义)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在交易所法规第13a-15(f)及15d-15(f)条例中定义)并且已:
a)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
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此报告中展示了本人们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评估基于此报告所涵盖的期末为基础; 以及
d)
在本报告中公开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所发生的影响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该变化具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申报人的稽核师和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当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方面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可能对申报人记录、处理、摘要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以及
b)
任何涉及在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重要。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s/ 迪安娜·怀特

 

迪安娜·怀特

 

临时首席执行官及首席控制项官

 

(主要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