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31-1.htm

 

展覽 31.1

 

證明 由主要執行官

 

我, Nasrat Hakim,證明:

 

1.我 已審查本季度報告(Form 10-Q),該報告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 由Elite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簡稱「登記方」)提供
   
2.根據我的知識,此報告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陳述必要之實質事實,以使這些陳述在作出時,根據所述情況並未對所涵蓋期間具有誤導性。
   
3.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中包含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資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現了申報者截至本報告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登記方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持 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例定義) 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法第13a-15(f) 和15d-15(f)條例定義)針對登記方並已:

 

a.設計 此類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使此類披露控制項和程序 得以設計,以確保與登記方相關的重大資訊,包括其合併子公司,能夠在 這些實體內由其他人告知我們,特別是在本報告正在準備的期間;
   
b.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設計了這樣的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內部控制,以就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基本報表的準備為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證。
   
c.評估了 登記人之揭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我們對於揭露控制項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 這些結論基於截至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的評估;以及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人在最近一個財政季度(對於年度報告而言則是登記人的 第四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內部控制對財務報告的變更,這些變更對登記人的 內部控制對財務報告造成了實質影響或合理可能會造成實質影響。

 

5.登記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我們最近對內部控制對財務報告的評估, 向登記人的審計師及登記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了:

 

a.所有 重大缺失及內部控制對財務報告的設計或控制項中的實質弱點,這些缺失和弱點合理可能會對登記人在記錄、處理、彙總及報告財務資訊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以及
   
b.任何 欺詐行為,不論是否重大,若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機構的基本報表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作者: /s/ Nasrat Hakim
   

納斯拉特·哈基姆

    首席執行長,總裁兼董事會主席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