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2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认证
18 U.S.C. 第 1350 条,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节
关于WiSA Technologies, Inc.(以下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表格10-Q(以下称“报告”),我,威廉姆斯,公司的财务副总裁及首席会计官,特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1350条的规定,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做出如下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的要求(视情况而定);以及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 /s/ Gary 威廉姆斯 | |
| 名字: | 盖瑞・威廉姆斯 |
| 职称: | 财务副总裁及首席会计官 |
| | (首席财务官及首席会计官) |
根据第906条所需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或其他验证、确认或以电子版本中的打字形式出现的签名的文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存,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