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99.3
表格52-109F2
中期申報認證-全面證書
我,布萊恩·W·金斯頓,Brookfield Property Group LLC首席執行官,Brookfield Property Partners L.P.的管理人,特此證明:
1. 審查: 我已審閱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Brookfield Property Partners L.P.(「發行人」)的中期財務報告和中期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以下簡稱「中期申報」)。
2. 無不實陳述: 基於我的知識,在合理盡職調查的基礎上,中期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的重大事實陳述或未披露必須披露的或在其做出的情況下必要使陳述不誤導,關於中期報告的期間。
3. 公正呈現: 根據我的知識,在行使合理的勤勉審慎時,中期財務報告以及包含在中期申報文件中的其他財務信息,合理地在所有重要方面展示了發行人的財務狀況、財務表現和現金流量,報告期間截至日期和財務報告期間的範圍。
4. 責任: 發行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基本報表和內部財務控制,這些術語在52-109國家法規中有定義 發行人年度和中期報告披露的證明;對於發行人而言。
5. 設計: 受5.2和5.3款所述的任何限制的限制,作爲在臨時申報期結束時,發行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
(a)設計了DC&P,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它,以提供合理的保證
i.在制定中期報告的期間,我們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到了與發行方有關的重要信息
ii.根據證券法規定,發行人在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或其他依證券法提交的報告中所要求披露的信息將會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記錄、處理、概括和報告。
(b)我們設計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進行設計,以便在符合發行人的普通會計準則的情況下,爲外部目的提供合理的報表可靠性保證和財務報表的編制。
5.1 控制框架: 發行人及其其他認證主管和我用於設計發行人內部控制基本報表的控制框架是由特里韋委員會的贊助組織出版的《內部控制綜合框架(COSO)》。
5.2 基本報表 - 與設計有關的重大控制問題:不適用
5.3 設計範圍的限制:不適用
6. 報告內部控制設計範圍的變更: 發行人已在其中期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披露了從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生並已影響到或可能合理影響到發行人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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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Brian W. Kingston | |
Brian W. Kingston | |
布魯克菲爾德地產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首席執行官, | |
發行人的管理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