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9
聯合創業公司協議的修訂
截至2024年11月8日第, 該合同名稱為 合資協議 ,在以下各方之間:Safe and Green Development Corporation,一家在德拉瓦州上市的公司(“新加坡幣”), 地址為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Biscayne大道100號1201室,及由 Milk & Honey LLC,一間德克薩斯州有限責任公司(“Milk & Honey”), 地址為德克薩斯州Palmview,西環路1716號78572。 雙方以下有時會統稱為“the joint 創業公司”或“各方”,單獨時則稱為“創業公司”或“各方。”
陳述
鑒於,各方 於2024年9月24日簽訂了一份創業公司協議第,2024年 (這 “原始協議)以建立一個名為 哈仙達奧利維亞第二期, 一家德克薩斯州有限責任公司, 以在德克薩斯州開發獨立住宅為目的;以及
鑒於雙方希望修訂原始協議的某些條款,以應對雙方之間出現僵局時的決策,具體修訂 第21 “僵局”以澄清SGD應擁有排他性權利,無論是控制最終決定或在發生僵局時啟動收購其他方的權益;及
鑑於, 雙方已互相同意根據本修正案的規定修訂原始協議,自上述日期起生效。
因此, 鑑於此處包含的相互承諾和協議,雙方特此同意如下修訂原始協議:
條款
第21節 “僵局” 原始協議中的 內容將全部刪除,並替換為以下語言:
i. | 如果聯合創業者在重大 問題上意見不合,且無法就聯合創業的業務和事務達成共識,則將被視為出現僵局。 一旦發生僵局,SGD將擁有以下獨占權利:(a)就爭議事項做出最終決定,以打破僵局,或(b)選擇購買另一聯合創業者的聯合創業權益(以下稱為“其他方”)。如果SGD選擇購買其他方的權益,則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具體指明根據先前商定的評估價值$2,823,000.00(以下稱為“指定價格”)為聯合創業資產。 |
ii. | 其他方僅有權接受SGD的 報價,以在此指定價格和條件下將其權益賣給SGD。SGD的報價在三十(30)天內保持不可撤回,其間其他方可書面回應以接受該報價來出售其權益。如果其他方在此期間內不作回應,則將視為接受SGD在指定條件下購買其權益的報價。SGD應在收到其他方的書面接受或三十天期限屆滿後的二十(20)天內,通過支付指定價格並滿足購買條件來完成對其他方權益的購買。 |
這些變更是對原始 合同的唯一變更。原始合同的其餘部分仍然完全有效。本修訂一經雙方簽署即有效。
本修正式將由雙方的以下代表簽署:
安全與綠色發展公司
簽署: | /s/ 尼科萊·A·布倫 | 日期: | |
尼科萊·A·布倫 | |||
財務長 |
蜜與蜜有限公司物業
簽署: | /s/ 馬修·皮爾森 | 日期: | |
馬修·皮爾森 | |||
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