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據 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的認證
(美國法令第 18 章第 63 章第 1350 條第 (a) 及 (b) 款)
有關內華達州公司 Zivo Bioscience Inc.(「公司」)在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年 9 月 30 日止期間的 10-Q 表格按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季度報告(「報告」)(「報告」)有關,本公司行政總裁約翰·佩恩(約翰·佩恩)根據《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 18 條(U.S.C. 1350)第 906 條認證),根據我的最大知識和信念:
| (1) | 本報告完全符合 1934 年證券交易所法(15 U.S.C. 7800 萬或 78o (d))第 13 (a) 或第 15 (d) 條的規定;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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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本報告所載的資料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呈現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
/s/ 約翰·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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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 ·B· 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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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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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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