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_748211.htm EXHIBIT 31.1

 

展品31.1

 

主要执行官的证明

根据SARBANES第302条豪利法案2002年

 

我,Darryll E. Dewan,证明:

 

1. 我已审阅TSS公司这份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就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方面,符合所有重大方面,且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能够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我们和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和内部控制过财务报告(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

 

(a)本人设计了这样的控件,或在本人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控件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由其他实体提供给本人,特别是在此报告准备期间;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表并提供合理保证。

 

(c)本人评估了注册人的控件,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阐述了我们对控件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该评估对报告期末的情况;和

 

(d)本人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最近一次财务季度(关于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注册人的内部控制变化,这些变化在实质上影响了或有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和

 

5. 公司的其他负责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员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或弱点合理地可能对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负面影响;和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控制制度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涉及的金额是否实质性。

 

2024年11月14日

作者:

达里尔·E·德万

   

达里尔·E·德万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