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认证
我,胡安·韦拉,证明:
(1) | 我已审阅Marker Therapeutics,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
(3)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报告的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4) | 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
(a) | 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
(b) |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以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用于外部目的,以提供对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合理保证; |
(c) | 评估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样的评估,在本报告中提出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末; |
(d) |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有关注册人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经或者可能会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且 |
(5) | 我们以最新的内部财务控制评估作为基础,披露给注册主体的审计师和注册主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 |
(a) | 对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进行评估,这可能会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
(b)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日期: | 2024年11月14日 |
/s/ Juan Vera | | |
作者: Juan Vera | | |
职称: | 董事长, 首席执行官和财务主管(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