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31_2.htm

 

展品 31.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法兰克法案第302节

 

我,Greg Aydelott,证明:

 

1.我已审阅Expion360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便使依据报告制作的陈述,在进行此类陈述的情况下,不会使人产生误导,涉及本报告覆盖期;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内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公司的另一负责证明的主管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证交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证交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设计,以确保与申报人(包括其合并附属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员向我们通报,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我们的监督下得以设计,以便依据通用会计准则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c.对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种评估阐明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期结束日;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申报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发生在申报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申报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已对申报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或可能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和登记公司的其他负责人已向登记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披露:

 

a.所有 设计或控制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弱点 可能会对注册人 能够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造成不利影响;和

 

b.任何不论大小的涉及公司管理层或其他在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

 

日期: 十一月 14, 2024 /s/ Greg Aydelott
  Greg Aydelott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