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展品
认证
关于尚高生命科学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 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我,Sai (Sam) Wang,首席财务官(主要 财务官),特此证明,在此日期,仅出于美国法典第18条,第63章,第1350节的目的, 据我所知: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的要求,适用的情况下, | |
(2)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了公正呈现,所示日期和期间。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
By: | /s/ 汪赛(山姆) | |
姓名: | Sai (Sam) Wang | |
职务: | 首席财务官 | |
(首席财务官 首席会计官 和 首席会计官) |
此 证书不被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且不得被引用到公司的任何提交中。 根据198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或交易法(无论是在表格 10-Q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不论该提交中包含的任何一般性合并语言如何,均不适用。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交付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请求时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