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总执行长证明书
我,John Climaco,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cns pharmaceuticals公司的这份季度报告表Form 10-Q;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的重大事实,或者遗漏了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其陈述的语句,在所陈述的情况下,不会误导期间覆盖本报告;
3. 根据我的了解,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本报告所阐述的这些期间内,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的各个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公司全部实质情况;
4. 登记者的董事会其他认证执行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过程(按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按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我们已经:
a.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涉及登记者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其他机构内的人员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控制,以便根据通常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有关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理保证;
c. 评估了登记者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介绍了我们根据该评估,截至本报告期间结束时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披露了本报告中发生在登记者最近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者的第四财政季度)的登记者内部财务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经或很可能对登记者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的本证明书另一认证官员和我已披露,根据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程序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当职能的人员)披露了以下内容:
a. 所有对内部财务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可能不利影响登记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的重大缺陷和重要弱点;
b. 涉及在登记者内部财务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是否重大。
2024年11月14日
由: John Climaco
John Climaco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