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美國法典第18卷第1350節,依據以上條款,
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規定的
關於骨生物製品公司(「公司」)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報告,依據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相關日期(「報告」),我,傑弗裏·弗雷利克,公司首席執行官,按照《2002年豪利法》第906條在《美國法典》第18卷第1350條的授權下聲明,盡我所知:
(1)業績全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第13(a)或15(d)項的要求;和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準確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傑弗裏·弗雷利克 | |
傑弗裏·弗雷利克 | |
首席執行官 | |
2024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