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认证 依据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
根据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橡树林收购公司(“公司”)在2024年9月30日季度结束时提交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的重述,所附各签署人在下面指明的职务和日期下,特此根据18 U.S.C. 第1350条的规定进行认证,该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被采纳,确认:
1. |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各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s/ 郑丽欣 | |
李欣 | |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 |
/s/ 郑丽欣 郑丽欣 | |
郑丽欣 | |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