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2106801ex31-1_wetouch.htm CERTIFICATION

展品31.1

 

根据302条款的认证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

 

我,连宗毅,证明:

 

1.我已经审查了Wetouch科技公司提交的季度报告10-Q;

 

2.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涉及的时段内不含任何未经核实的重大陈述或隐藏重要事实的陈述,使得报告的陈述基于报告制作时的情况,不会误导;

 

3.在我的了解、财务报表和本报告中包括的其他财务信息的基础上,申报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了公正的反映;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按交易所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按交易所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并且已经:

 

a.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得到设计,以确保相关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本报告编制期间向我们传递;

 

b.设计这样的内部财务控制,并由我们监督设计这样的内部财务控制,以便为外部用途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本报告涵盖期末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并且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的财政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则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内控变更,该变更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控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控产生重要影响;并且

 

5.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控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所有内部控制设计或运作中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雇员的欺诈,无论涉及与否;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By: /s/ 宗义 连
  姓名: 宗义 连
  职称: 首席执行官和总裁。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