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a022106801ex31-2_wetouch.htm CERTIFICATION

展覽 31.2

 

根據302條款的認證

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

 

我,唐星,證明:

 

1.我已審閱該季度報告 Wetouch科技公司的10-Q表格。

 

2.據我的了解,本報告在涉及的時段內不含任何未經核實的重大陳述或隱藏重要事實的陳述,使得報告的陳述基於報告製作時的情況,不會誤導;

 

3.在我的了解、財務報表和本報告中包括的其他財務信息的基礎上,申報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狀況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得到了公正的反映;

 

4.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法規則》13a-15(f)和15d-15(f)中定義的)

 

a.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得到設計,以確保相關申報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在本報告編制期間向我們傳遞;

 

b.設計這樣的內部財務控制,並由我們監督設計這樣的內部財務控制,以便爲外部用途按照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提供關於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可靠保證;

 

c.評估了註冊人在披露控件和程序方面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關於該報告所涵蓋時期末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以及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人在其最近的財務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個財務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件的變更,這些變更實質性地影響了或可能合理地影響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件;以及

 

5.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件的評估,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應職能的人士)披露:

 

a.所有內部控制設計或運作中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可能對登記者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b.無論規模大小,只要涉及在登記機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僱員的欺詐行爲。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By: /s/ 邢唐
  姓名: Xing Tang
  職稱: 首席財務官
    (財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