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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31.2

 

302条款下的认证

我,Esther Rajavelu,证明:

1. 我已审阅Spero Therapeutics, Inc.的第10-Q表格季报告;

2. 据我所知,本报告没有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遗漏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所做的陈述在其做出时的情况下,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不具有误导性;

3.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呈现了登记者截至及包括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期间的财务状况、营运成果和现金流;

4. 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有责任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及程序(定义于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以及为申报人建立和维护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义于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我们已: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或导致这些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登记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被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知悉,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内部财务控制,或导致这些内部财务控制的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对外目的编制的财务报表;

c)评估了登记人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中呈现我们对于结束本报告期所涵盖的期间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并

d) 披露了在登记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发生的登记人内部财务控制变化,该变化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登记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

5. 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评估的最新结果,对登记人的稽核人员和登记人董事会的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同功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 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中可能对登记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良影响的重大缺陷和实质弱点;

b) 任何涉及在登记者财务报告内控制度中拥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诈欺,无论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s/ Esther Rajavelu

Esther Rajavelu

财务长、业务长和司库

(首席财务官及首席会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