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orgn-20240930xexx321.htm EX-32.1 文件

附件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订版)第13a-14(b)条的要求,以及美国法典第18篇第63章第1350条(18 U.S.C. § 1350),Origin Materials,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联席首席执行官John Bissell、公司的联席首席执行官Rich Riley,以及公司的首席财务官Matt Plavan,在此各自证明,依据他们的最佳知识:
1.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报告表单10-Q附表32.1(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案》(Exchange Act)第13(a)款或第15(d)款的要求。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表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作者:/s/ 约翰·比塞尔
约翰·比塞尔
联席首席执行官
(联席首席执行官)
作者:/s/ 理查德·赖利
瑞奇·赖利
首席执行官
(共同首席执行官)
署名:/s/马特·普拉文
马特·普拉文
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
该认证附随于相关的10-Q表格,不被视为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也不应被引用到Origin Materials, Inc.根据1933年修订的证券法或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的任何申报中(无论是在10-Q表格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无论该文件中包含任何一般性合并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