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ea022000101ex32-1_allied.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2.1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聯盟遊戲與娛樂公司的季度 報告(「公司」),該報告爲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報告」),我,陳英華,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依據18 USC第1350節,按照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在此證明,盡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準確、全面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s/ 陳英華  
陳英華,首席執行官  

  

該證明附隨於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報告,並且不得,除了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的要求外,視爲公司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正案第18條的目的而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