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根據18 U.S.C.第1350章,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採納所採取的措施
關於LiveOne,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本季度的10-Q季度報告 2024年9月30日 作爲首席財務官,我Aaron Sullivan謹此根據18 U.S.C.第1350節的規定,依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要求,盡我所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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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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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實,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
/s/ 亞倫·沙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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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倫·沙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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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財務官 |
本認證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附隨本報告,不應視爲公司爲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目的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