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Form 4
表格4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 20549

持权益变更声明书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或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进行申报
或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h)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进行申报
OMB认可
OMB编号: 3235-0287
回应的平均时间负担:
每个回应的平均时间负担: 0.5
  
如果不再受第16条的限制,请勾选此框。表格4或表格5的申报事项可能仍需继续。 说明1(b)。
X
勾选此方块以表示已根据发行人股权证券的购买或出售的合约、指示或书面计划进行交易,旨在满足10b5-1(c)条规的积极辩护条件。参阅第10条指示。
1. 报告人姓名和地址*
Richison Chad R.

(姓氏) (名字) (中间名)
7501 W. MEMORIAL ROAD

(街道)
OKLAHOMA CITY OK 73142

(城市) (州) (邮递区号)
2. 发行人名称 逐笔明细或交易代码
Paycom Software, Inc. [ PAYC ]
5. 报告人与发行人之关系
(勾选适用者)
X 董事 X 10%持有者
X 高级职员(请在下方给出职称) 其他(请在下方具体说明)
首席执行官,总裁和董事长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11/13/2024
4. 如为修订,原始注册日期 (月/日/年)
6. 个人或合并/群体申报(选择适用的行)
X 单一报告人填报的表格
由多人报告人填报的表格
表I - 取得、出售或享有之非衍生证券
1. 证券名称(第3项指示)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2A. 如有,视同执行日期(月/日/年) 3. 交易代码(第8项指示) 4. 取得的证券(A)或出售的证券(D)(第3、4和5项指示) 5. 报告交易后拥有的受益证券数量(第3和4项指示) 6.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第4项指示) 7.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第4项指示)
编码 V 金额 (A)或(D) 价格
普通股 11/13/2024 S(1) 447 D $227.56(2) 2,732,913 D
普通股 11/13/2024 S(1) 781 D $229.07(3) 2,732,132 D
普通股 11/13/2024 S(1) 714 D $230.06(4) 2,731,418 D
普通股 11/13/2024 S(1) 8 D $230.8(5) 2,731,410 D
普通股 11/13/2024 S(1) 447 D $227.56(2) 3,428,752 I 由Ernest Group, Inc.持有(6)
普通股 11/13/2024 S(1) 781 D $229.07(3) 3,427,971 I 由Ernest Group, Inc.发行(6)
普通股 11/13/2024 S(1) 714 D $230.06(4) 3,427,257 I 由Ernest Group, Inc.发行(6)
普通股 11/13/2024 S(1) 8 D $230.8(5) 3,427,249 I 由Ernest Group, Inc.提供。(6)
普通股 1,012 I 由Faye Penelope Richison 2023不可撤销信托持有(7)
普通股 1,012 I 由Rome West Pedersen 2023不可撤销信托持有(8)
普通股 1,012 I 由Lane West Richison 202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9)
普通股 1,012 I 由Kase Gabriel Richison 202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10)
普通股 1,012 I 由Sage Elizabeth Richison 202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11)
普通股 1,012 I 由Charles Banks Pedersen 202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12)
普通股 253 I 由Ava L. Richison 201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13)
普通股 253 I 由Ian D. Richison 201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14)
普通股 56 I 由Abrie R. Richison 2012不可撤销信托持有(15)
普通股 12,500 I 由Charis Michelle Richison信托持有(16)
表二-已经收购、出售或持有的衍生证券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权、转换证券)
1. 衍生证券标题(出售人办法第3步) 2. 衍生证券转换或行使价格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3A. 如有,视同执行日期(月/日/年) 4. 交易编码(出售人办法第8步) 5. 取得的(A)或出售的(D)衍生证券数量(出售人办法第3、4和5步) 6. 转换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7. 衍生证券底层证券的标题和数量(出售人办法第3和4步) 8. 衍生证券价格(出售人办法第5步) 9. 举报交易后持有的衍生证券数量(出售人办法第4步)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间接(I)(出售人办法第4步) 11. 间接受益所有权的性质(出售人办法第4步)
编码 V (A) (D) 转换日期 到期日 职称 股份的数量或数量
回复的说明:
1. 此表格上报的销售是根据报告人和Ernest Group, Inc.("Ernest Group")于2024年2月16日采用的联合10b5-1规则交易计划进行的。
2. 报告的价格为加权平均价。这些普通股在多次交易中以介于$227.37至$228.00之间的价格出售,包含在内。报告人承诺在要求时,向Paycom Software, Inc.("发行人")、发行人的任何证券持有者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在此附注中所述的区间内,每个单独价格的交易中出售的股份数量的完整信息。
3. 报告的价格为加权平均价。这些普通股在多次交易中以介于$228.58至$229.52之间的价格出售,包含在内。报告人承诺在要求时,向发行人、发行人的任何证券持有者或SEC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在此附注中所述的区间内,每个单独价格的交易中出售的股份数量的完整信息。
4. 报告的价格为加权平均价。这些普通股在多次交易中以介于$229.57至$230.51之间的价格出售,包含在内。报告人承诺在要求时,向发行人、发行人的任何证券持有者或SEC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在此附注中所述的区间内,每个单独价格的交易中出售的股份数量的完整信息。
5. 报告的价格为加权平均价。这些普通股在多次交易中以介于$230.57至$230.87之间的价格出售,包含在内。报告人承诺在要求时,向发行人、发行人的任何证券持有者或SEC的工作人员提供有关在此附注中所述的区间内,每个单独价格的交易中出售的股份数量的完整信息。
6. 由Ernest Group拥有的普通股份代表。举报人是Ernest Group的唯一董事,Ernest Group完全由举报人和某些信托完全拥有,这些信托是为了举报人的子女所设立的,举报人担任受托人。举报人可能被视为对由Ernest Group拥有的普通股份具有有利拥有权。
7. 由Faye Penelope Richison 2023不可撤销信托("FP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代表。举报人是FPR Trust的创设者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举报人的孙子女的利益设立的。举报人可能被视为对由FP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具有有利拥有权。
8. 由Rome West Pedersen 2023不可撤销信托("RWP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代表。举报人是RWP Trust的创设者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举报人的孙子女的利益设立的。举报人可能被视为对由RWP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具有有利拥有权。
9. 由Lane West Richison 2022不可撤销信托("LW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代表。举报人是LWR Trust的创设者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举报人的孙子女的利益设立的。举报人可能被视为对由LW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具有有利拥有权。
10. 由Kase Gabriel Richison 2022不可撤销信托("KG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代表。举报人是KGR Trust的创设者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举报人的孙子女的利益设立的。举报人可能被视为对由KG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具有有利拥有权。
11. 由Sage Elizabeth Richison 2022不可撤销信托("SE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代表。举报人是SER Trust的创设者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举报人的孙子女的利益设立的。举报人可能被视为对由SE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具有有利拥有权。
12. 代表查尔斯·班克斯·佩德森2022年不可撤销信托("CBP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报告人是CBP Trust的资助人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报告人的孙子而设立的。报告人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拥有CBP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
13. 代表艾芙·L·里奇森2012年不可撤销信托("AL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报告人是ALR Trust的资助人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报告人的子女而设立的。报告人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拥有AL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
14. 代表伊恩·D·里奇森2012年不可撤销信托("ID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报告人是IDR Trust的资助人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报告人的子女而设立的。报告人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拥有ID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
15. 代表阿布里·R·里奇森2012年不可撤销信托("AR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报告人是ARR Trust的资助人兼唯一受托人,该信托是为了报告人的子女而设立的。报告人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拥有ARR Trust拥有的普通股份。
16. 代表查瑞斯·米歇尔·里奇森信托("配偶信托")拥有的普通股份。配偶信托是为了报告人的配偶而设立的一个可撤销信托。报告人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拥有配偶信托拥有的普通股份。
/s/ 马修·帕克(担任律师代理人) 11/14/2024
** 报告人签名 日期
提示: 每一类在直接或间接上所拥有的证券需分开报告。
* 如果本表格由超过一个报告人提交,请详见指引4(b)(v)。 看见第4条指引(b)(v)。
** 故意虚假陈述或遗漏事实构成联邦刑事违规行为,请参考 见说明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注意:请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须手动签名。如果空间不足,请另提交附件页面,以便提供额外信息。 看见第6条指引。
回应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复,除非该表格显示了一个当前有效的OMB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