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13G日程安排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
(修正文檔編號)*
洛爾控股 公司
(發行人名稱)
普通股,每股面值爲$0.01
(證券類別)
53947R105
(CUSIP號碼)
2024年9月30日
(需要提交此聲明的事件的日期)
請在下面的方框內打鉤以指定根據哪項規則提交此表格:
☐ Rule 13d-1(b)
☐ Rule 13d-1(c)
☒ Rule 13d-1(d)。
* | 本表剩餘頁面將用於提交人針對所述證券類別的首次填報,以及任何後續修改其中包含會影響之前提交頁面所提供披露信息的申報書。 |
本封面其餘內容所需信息不被視爲《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已申報」或者其他相關責任, 但會受到該法中其他所有條款的限制(請見注)。
除非另有規定,此處包含的受益所有權信息截至上述日期。
1 |
報告人姓名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
2 | 如果是集團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見說明) (a) ☐ (b)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國籍或註冊地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佛羅里達 |
股數 分享 受益人 由 每個 報告 人 與 |
5 | 單獨投票權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0 | ||||
6 | 共享投票權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4,848,337
請參考下面的第4項。 | |||||
7 | 獨佔處置權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0 | |||||
8 | 共享處置權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4,848,337
參見第4項 以下 |
9 |
每個報告人受益擁有的總額
查爾斯家族信託 13 – 4,848,337
請參考下面的第4項。 | |||||
10 | 檢查第(9)行的累計金額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請參閱說明)
☐ | |||||
11 | 第(9)行中金額所代表的類別百分比
查爾斯家族信託 13 – 5.4%
請參考下面的第4項。 | |||||
12 | 報告人類型(參見說明書)
查爾斯家族信託 13 – OO (信託) |
1 |
報告人姓名
德克森·查爾斯 | |||||
2 | 如果是集團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見說明) (a) ☐ (b)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國籍或註冊地
迪克森·查爾斯 – 美國 |
股數 分享 受益人 由 每個 報告 人 與 |
5 | 單獨投票權
Dirkson Charles – 4,848,337 | ||||
6 | 共享投票權
Dirkson Charles – 4,848,337
請參考下面的第4項。 | |||||
7 | 獨佔處置權
Dirkson Charles – 4,848,337 | |||||
8 | 共享處置權
德克森·查爾斯 – 4,848,337
參見第4項 以下 |
9 |
每個報告人受益擁有的總額
德克森·查爾斯 – 4,848,337
請參考下面的第4項。 | |||||
10 | 檢查第(9)行的累計金額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請參閱說明)
☐ | |||||
11 | 第(9)行中金額所代表的類別百分比
Dirkson Charles – 5.4%
請參考下面的第4項。 | |||||
12 | 報告人類型(參見說明書)
Dirkson Charles – 在 |
項目 1. (a) | 發行人名稱 |
洛爾控股公司
(b) | 發行人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 |
20 New King Street, White Plains, New York 10604
項目 2. (a) | 申報人名稱 |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迪克森·查爾斯
(b) | 主要辦公地址,如果沒有,則爲住宅 |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迪克森·查爾斯
20 New King Street, White Plains, New York 10604
(c) | 公民身份 |
查爾斯家庭信託 13 – 佛羅里達州
迪克森·查爾斯 – 美國
(d) | 證券種類的名稱 |
普通股,每股面值 $0.01
(d) | CUSIP號: 06376A5X4 |
53947R105
項目3. | 如果根據該聲明根據 §§240.13d-1(b) 或 根據240.13d-2(b)條款提交此聲明,請勾選報告人是否屬於以下人員: 或者(c),檢查提交申報的人是否爲以下之一: |
(a) | ☐ | 根據《法案》第15條註冊的券商或交易商 (15 U.S.C. 78o); | ||
(b) | ☐ | 《法案》第3(a)(6)條定義的銀行 (15 U.S.C. 78c); | ||
(c) | ☐ | 根據法案第3(a)(19)條(15 U.S.C. 78c)定義的保險公司; | ||
(d) | ☐ |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8條(15 U.S.C. 80a-8)註冊的投資公司。 80a-8); | ||
(e) | ☐ | 根據投資顧問 §240.13d-1(b)(1)(ii)(E); | ||
(f) | ☐ | 符合240.13d-1(b)(1)(ii)(F)條款的員工福利計劃或捐贈基金。 §240.13d-1(b)(1)(ii)(F); | ||
(g) | ☐ | 依據A的母公司或控制人。 §240.13d-1(b)(1)(ii)(G); | ||
(h) | ☐ | 按照《聯邦存款保險法》(12 U.S.C. 1813)第3(b)節定義,儲蓄協會 | ||
(i) | ☐ |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案第3節(c)(14)節的規定,教堂計劃在投資公司的定義之外(15美國法典,U.S.C.) 80a-3); | ||
(j) | ☐ | A 非美國 機構,按照 §240.13d-1(b)(1)(ii)(J); | ||
(k) | ☐ | 根據一組規定 §240.13d-1(b)(1)(ii)(K)。 如果以個人名義申報 非美國 根據機構規定 §240.13d-1(b)(1)(ii)(J), 請指定機構類型: |
如果選擇作爲一個 非美國 機構,按照 240.13d-1(b)(1)(ii)(J), 請指定機構類型:
項目4。 | Ownership** |
The percentages herein are calculated based upon the statement in the Issuer’s quarterly report on Form 10-Q for the quarter ended June 30, 2024, as filed with the SEC on August 13, 2024, that there were 89,703,571 outstanding shares of common stock of the Issuer as of August 12, 2024.
(a) | Amount beneficially owned |
查爾斯家族信託 13 – 4,848,337
迪克森·查爾斯 – 4,848,337
(b) | 持有類別的百分比 |
查爾斯家族信託 13 – 5.4%
迪克森·查爾斯 – 5.4%
(c) | 該人擁有表決權和處分權的股份數量: |
(i) | 唯一投票或指導投票權的擁有人 |
查爾斯家族信託 13 – 0 股
Dirkson Charles – 4,848,337 股
(ii) | 共同投票權或指示投票權 |
Charles 家族信託 13 – 4,848,337 股
Dirkson Charles – 4,848,337 股
(iii) | 擁有處置權或指導處置的唯一權利 |
Charles 家族信託 13 – 0 股
Dirkson Charles – 4,848,337 股
(iv) | 共同處置權或指示處置權 |
查爾斯家庭信託13 – 5.4%
迪克森·查爾斯 – 5.4%
** | 此處報告的查爾斯家庭信託13的股份代表查爾斯先生實益擁有的股份。 此處報告的查爾斯先生的股份代表爲查爾斯家庭信託13報告的上述股份,其受託人是查爾斯先生。 |
項目5。 | 持有不到五%股份的所有權。 |
如果此聲明的目的是報告截至本日期報告人已不再持有超過5%的證券類別的權益,請勾選下面的選項。
項目6。 | BCLS Fund III Investments,LP的名義持有人超過5%的所有權 |
不適用
項目7。 | 對購買報告的安防-半導體的附屬公司進行識別和分類,該附屬公司由母公司或控股人控制 |
不適用
項目8. | 集團成員的確認和分類 |
不適用
第9項。 | 集團解散通知 |
不適用
展示資料 | 展覽 | |
99.1 | 由申報人之間的聯合申報協議。 |
簽名
經過合理的調查並據我所知和相信,我證明本聲明中所述的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正確的。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查爾斯家族trust 13 | ||||
作者: | /s/ 迪克森·R·查爾斯 | |||
姓名: | 迪克森·R·查爾斯 | |||
標題: | 受託人 | |||
迪克森·R·查爾斯 | ||||
作者: | /s/ 德克森·R·查爾斯 | |||
姓名: | 德克森·R·查爾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