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數字標識公司
認證
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格中,數字標識公司(「公司」)的定期報告截至日期爲2024年9月30日 根據所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報告,我,數字標識公司的首席執行官Riley McCormack,特此在此日期單獨作證,僅供參考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條的目的,據我所知: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 |
2. |
所有內容都翻譯完整。 |
此認證聲明不被視爲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
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由: |
/S/ RILEY MCCORMACK |
|
RILEY MCCORMACK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