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第302条认证书
我,克雷格·谢斯基,证明:
1. 我已审查了TMC金属公司Inc.的季度报告10-Q表格;
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实陈述或遗漏陈述必不可少的重要事实,以使在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下,涵盖本报告期间的陈述不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本报告中全面地展示了报告期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负责人员及其他负责人员为客户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条(e)和15d-15条(e)中定义)和内部基本报表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条(f)和15d-15条(f)中定义),并已:
a)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在本报告编制期间能够被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知晓;
b)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得到设计,以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基本报表;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关于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评估结果,在本报告所覆盖的期间结束时;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在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而言是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更,这些变更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5. 我和公司的其他责任核查官员已根据最新的内部财务控制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 所有板块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控件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薄弱环节,这些缺陷和薄弱环节合理上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 涉及管理层或在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是否构成重大影响。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s/ 克雷格·谢斯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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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格·谢斯基 | |
首席财务官 (财务总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