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單
當前報告
根據第 13 條或第 15 (d) 條
1934 年《證券交易法》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件的日期):
(註冊人章程中規定的確切名稱)
(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公司或組織) |
(委員會 文件號) |
(美國國稅局僱主 身份證號) |
|
||
(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 | (郵政編碼) |
(註冊人的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不適用
(以前的姓名或以前的地址,如果自上次報告以來發生了變化)
如果是表單,請選中下面的相應複選框 8-K 申報旨在同時履行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條款承擔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17 CFR 230.425)第 425 條提交的書面通信 |
根據規則徵集材料 14a-12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l4a-12) |
啓動前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4d-2 (b)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 14d-2 (b) |
啓動前 根據規則進行通信 13e-4 (c) 根據《交易法》(17 CFR) 240.13e-4 (c)) |
根據該法第12(b)條註冊的證券:
每個班級的標題 |
交易 |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在哪個註冊的 | ||
用複選標記表明註冊人是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本章第230.405節)或規則所定義的新興成長型公司 12b-2 1934 年《證券交易法》 (§240.12b-2 本章的內容)。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公司,請用複選標記表明註冊人是否選擇不使用延長的過渡期來遵守根據《交易法》第13(a)條規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訂後的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7.01。法規FD披露
根據修訂後的稅務收益協議,即2023年12月29日設立的適用條款(「協議」)由Vistra Corp.(「公司」)和股份過戶代理Equiniti Trust Company, LLC(「過戶代理」)簽訂,根據該協議,某些權利的持有人(「持有人」)在公司實現的累積稅收益方面享有某些支付的利益(與適用於這些持有人的其他利益一起,稱爲「TRA權利」),公司通知這些持有人依照協議條款支付的年度稅收款項。
對於2023年度的主題納稅年度,價值總計爲392,481美元的年度稅款(其中338,897美元是基礎的回報,53,584美元是利息收入)將於2024年12月2日支付給截至2024年11月25日持有記錄的持有人。公司估計2016年10月3日(「TCEH生效日期」)每個TRA權益的價值爲2.99924美元,公司已就TRA權益進行約56,829,428美元的先前支付。
2023年12月,公司開始從某些TRA權益的已登記持有人回購TRA權益系列。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回購最初發行的TRA權益約98%。
根據聯邦所得稅法,支付代理可能需扣留應支付給特定持有人的利息收入金額的最高30%,以用於TRARight的持有權益比例,如果此類持有人未提供經準確認定的納稅人識別號的納稅人身份信息,可能會受到違反僞證刑責的懲罰。有關這種扣繳事宜的持有人可以通過電話聯繫過戶代理 1-800-937-5449 查詢帳戶狀態。
(bb) 公司及其子公司當前未違反或違約於 (i) 其章程或公司章程文件的任何規定;(ii) 任何公司參與或附屬的債券、合同、租賃物、抵押物、信託契約、票據協議、貸款協議或其他協議、義務、條件、契約或工具的條款;或(iii) 適用於公司或其子公司、適用於其相關資產的任何法規、法律、規則、規定、判決、命令或法院、監管機構、管理機構、政府機構、仲裁員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機關的判決,或不會對公司或其子公司或相關財產產生不利影響的情況下。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註冊機構特此通過其代表,由授權簽署本報告的被授權人。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
維斯特拉公司。 | ||||||
由: | /s/ Kristopher E. Moldovan | |||||
姓名: | Kristopher E. Moldovan | |||||
職稱: |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