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3.2 10 ea021811001ex13-2_highest.htm CERTIFICATION

展览13.2

 

由致富金融(临时代码)财务长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最高表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提交于证券交易委员会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杨媛芬,本公司的财务长,依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规定,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的规定,向我所知道的情况作出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实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作者: /s/ 杨园芬  
姓名: 杨园芬  
职称: 财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