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1
首席执行官的证书
根据302条款
我,周斌,证明:
1. | 我已审阅了Planet Green Holdings Corp.的第十表格Q季报告。 |
2. | 根据我的知识,这份报告不包含任何不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任何在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背景下,使所作陈述不具误导性的重要事实。 |
3. | 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括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就在报告中呈现的期间内,合理地呈现了被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 |
4. | 被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被登记人的披露控制项和过程(定义于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定义于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并且已经: |
a. | 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登记申报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由其他实体内部的人员向我们通报,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b. | 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提供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按照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
c. | 评估了登记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对本报告期结束时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 |
d.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申报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登记申报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登记申报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已对登记申报人的内部控制形成实质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登记申报人的内部控制形成实质影响; |
5. | 登记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过可靠性的最近评估向登记申报人的审计师和登记申报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等职能的人员)透露: |
a. | 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弱点的情况均已透露,这些情况有合理可能对登记申报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
b. | 其涉及在登记申报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涉及的金额大小,均已透露。 |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由: | /s/ 周彬 |
周彬, | ||
执行长兼董事长 | ||
(主要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