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1914301ex31-1_planet.htm CERTIFICATION

展覽31.1

 

首席執行官的證書
根據302條款

 

我,周斌,證明:

 

1.我已審閱了Planet Green Holdings Corp.的第十表格Q季報告。

 

2.根據我的知識,這份報告不包含任何不實的重大事實陳述,也未遺漏任何在本報告所涵蓋期間的背景下,使所作陳述不具誤導性的重要事實。

 

3.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括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就在報告中呈現的期間內,合理地呈現了被登記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

 

4.被登記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被登記人的披露控制項和過程(定義於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定義於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並且已經:

 

a.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登記申報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相關的重要信息由其他實體內部的人員向我們通報,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以提供對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按照普遍接受的會計準則為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評估了登記申報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該評估對本報告期結束時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申報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登記申報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變化(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登記申報人的第四財政季度),該變化已對登記申報人的內部控制形成實質影響,或者有合理可能對登記申報人的內部控制形成實質影響;

 

5.登記申報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過可靠性的最近評估向登記申報人的審計師和登記申報人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員)透露:

 

a.所有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弱點的情況均已透露,這些情況有合理可能對登記申報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

 

b.其涉及在登記申報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任何欺詐,無論涉及的金額大小,均已透露。

 

日期:2024年11月14日 由: /s/ 周彬
    周彬,
    執行長兼董事長
    (主要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