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99.906证书
根据1940年法案规则30a-2(b)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认证
我,Catherine D. Wood,致富金融ETF信托基金(以下简称“注册人”)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投资官,特此证明:
1. | 注册人的Form N-CSR(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修订要求;并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了Registrant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s/ Catherine D. Wood | |
Catherine D. Wood, | |||
首席执行官兼首席投资官 | |||
(首席执行官) |
我,ARk etf信托的财务主管暨首席财务官威廉C.考克斯,证明:
1. | Registrant的Form N-CSR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了Registrant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威廉·C·考克斯 | |
威廉·C·考克斯, | |||
财务和首席财务官 |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