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2122801ex31-1_nexttech.htm CERTIFICATION

附件31.1

 

根据《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302条和证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规定,特此证明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5章第7241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的规定采纳

 

本人,刘伟宏,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Next Technology Holdings Inc.(一家怀俄明州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季度报告,并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3 根据我的了解,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反映了报告期内接收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a) 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 设计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者在我们监督下设计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以合乎一般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关于财务报告可靠性和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 评估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样的评估,在本报告中提出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末;
     
  (d) 本报告披露了在报告期内出现的与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任何更改,这些更改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中发生(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这些更改已或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 注册机构的其他核实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机构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a) 对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进行评估,这可能会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s/ 刘伟鸿
  刘伟宏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