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
摩根大通交易所交易基金信託
277 Park Avenue
紐約市10017號
敬啓者:
摩根大通投資管理公司(「JPMIM」)特此同意免除或返還直到2025年10月31日在附表A中列出的基金所欠費用。如果總營業費用超過附表A中指示的平均每日淨資產率,JPMIm將免除費用或償還費用。此費用限制不包括管理費之外的任何費用、基金計劃中的支付(如果有)、短售榜相關的股息和利息費用、稅費、已收購基金的費用和其他開支(除了基金顧問及/或其關聯方收取的費用)、召開股東大會的費用、訴訟及潛在訴訟以及基金業務中非常規費用。 12b-1 計劃(如果有)、利息費用、涉及賣空榜的股息和利息費用、稅費、已收購基金的費用(除了基金顧問及/或其關聯方的費用),召開股東大會的費用,以及基金業務非常規費用和潛在費用。不包括管理費。
JPMIm了解並打算基金將依賴此協議來準備並提交其註冊聲明 Form N-1A 並 在計算淨資產價值和其他目的的基金支出時,明確允許基金這樣做。
請在此函件的附件上確認接受。
此致,
摩根大通投資管理公司 |
簽署人:Brian S. Shlissel |
常務董事 |
被接受人:
摩根大通交易所交易基金信託 |
作者:/s/ Timothy J. Clemens |
財務主管 |
附表A
基金名稱 |
費用 市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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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大通中小盤增強股票et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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