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7 8 ea022058901ex97_gelteq.htm FORM OF EXECUTIVE COMPENSATION CLAWBACK POLICY

展品97

 

GELTEQ LIMITED (ACN: 619 501 254)

 

高管薪酬收回政策

 

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董事會不知道會議中會提出其他任何業務董事會”)的Gelteq Limited(以下簡稱“公司)已經採納了以下高管薪酬追索政策(本“政策本政策應作爲公司或公司及其任何子公司與政策適用人之間任何其他追索或薪酬追回政策的補充。如果任何其他政策或協議規定有更大金額的薪酬應受到追索,則該其他政策或協議應適用於超出本政策下可追索金額的部分。

 

本政策應被解釋爲符合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第10D-1條規則和上市規則5608條規定(“上市規則”)及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有限責任公司(“納斯達克),可能會不時被修訂、補充和解釋,由 納斯達克提供。如果該政策以任何方式被視爲與上市規則不一致,則該政策應視爲已被修訂以符合上市規則。

 

1. 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否則以下定義適用於本政策:

 

(a) 執行官 官員。執行官是公司的執行董事, 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總裁,主要財務官,主要會計官(如果沒有這樣的會計官,則爲 人形機器人-電機控制器),負責公司的主要業務單元、部門或職能(如銷售、行政或財務)的任何副總裁,任何其他執行政策職能的官員,或爲公司執行類似政策職能的任何其他人。。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執行官被視爲公司的執行官,如果他們爲公司執行此類政策制定功能。政策制定職能並不包括不重要的政策制定職能。按照上市規則識別的執行官至少包括上市規則中列出的執行官。

 

(b) 財務報告措施財務報告措施是根據編制公司財務報表所使用的會計準則確定和呈現的措施,以及完全或部分源自這些措施的任何措施。股價和股東總回報也是財務報告措施。財務報告措施不必呈現在財務報表中,也不必包含在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可能是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確定的這樣的財務措施("薪酬委員會”).

 

(c) 基於激勵的薪酬基於激勵的報酬是指完全或部分基於財務報告指標的達成而授予、獲得或獲得的報酬。

  

(d) 2021年8月。在公司財政期間內,一旦實現了獎勵的財務報告指定措施,激勵性報酬被視爲「已收」,即使激勵性報酬的支付或授予發生在該期結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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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政策的適用 . 根據本政策,從首席執行官那裏追回激勵性薪酬的做法僅適用於公司因重大不合規而需要準備會計重述的情況,需遵守美國證券法下的任何財務報告要求,包括任何需要的會計重述以糾正對之前發佈的基本報表中存在的重大錯誤,或者如果在當前期間糾正該錯誤或未進行糾正將導致重大錯誤的情況。

  

3. 恢復期.

 

(a) 受追回的激勵性薪酬是指在公司被要求準備上述第2節中描述的會計重述之前的三個完整財政年度內所收到的激勵性薪酬,前提是該人在激勵性薪酬相關的業績期間內曾擔任首席執行官。公司被要求準備會計重述的日期應根據上市規則來判斷。

 

(b) 儘管如此,本政策僅適用於在公司在納斯達克上市的證券類別下收到的激勵性薪酬。

  

(c) 上市規則的條款應適用於因公司財政年度變化而產生的過渡期間內收到的激勵性薪酬。

  

4. 錯誤地獲得補償根據本政策,適用於本政策之執行高管的激勵報酬可追回的報酬金額("錯誤獲得的賠償”) 應等於超出基於激勵的補償金額的部分 即如果基於重述後的金額進行判斷,本應獲得的激勵補償金額,並且在計算時不考慮任何已支付的稅款。對於基於股票價格或股東總回報的激勵補償,錯誤授予補償金額未能直接從會計重述中的信息進行數學重新計算的情況:(a)該金額應基於公司首席財務官(或首席會計官,如果首席財務官職位未填補)的合理估計,考慮到會計重述對經受激勵補償的股票價格或股東總回報的影響,此估計須經過薪酬委員會的審查和批准;(b)公司必須保留合理的文件以證明此合理估計的判斷,並在請求時向納斯達克提供此文件。儘管有前述條款,如果提出的激勵性補償回收會影響支付給公司首席財務官的補償,判斷應由薪酬委員會作出。

  

5. 恢復的時機 公司應合理及時地追回任何錯誤授予的補償,除非以下第(a)、(b)或(c)款的條件適用。補償委員會應判斷每筆錯誤授予的補償金額的還款進度,方法應符合「合理及時」的要求。此決定應與SEC、納斯達克、司法意見或其他適用法律指導一致。 「合理及時」的判斷可能因情況而異,補償委員會有權制定額外規則或政策以進一步描述哪些還款進度滿足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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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如果錯誤頒發的補償的直接費用超過可追回的金額,且補償委員會已判斷追回不切實際,則不需要追回錯誤頒發的補償。同時,公司應在得出追回任何錯誤頒發的補償不切實際的結論之前,(i) 進行合理的努力以追回此類錯誤頒發的補償,(ii) 記錄這種合理的努力或努力,(iii) 在要求時向補償委員會或納斯達克提供適當的文件。

 

(b) 如果追回違反了在2022年11月28日之前通過的母國法律,則不需要追回錯誤頒發的補償。在得出基於違反母國法律的錯誤頒發的補償不可追回的結論之前,公司應獲得母國顧問的意見,形式和實質應在合理範圍內被納斯達克接受,該意見應說明追回將導致此類違反,並應在要求時向納斯達克提供該意見。

  

(c) 如果追回可能導致公司的合格養老計劃失敗以滿足26 U.S.C. 401(a)(13)或26 U.S.C. 411(a)及其下的規定的要求(該條款可能會被修改、修訂或補充),則不需要追回錯誤頒發的補償。

 

6. 補償委員會決定。就本政策而言,薪酬委員會的決定將對所有適用本政策的執行官具有最終、確鑿和約束力。

  

7. 無保障賠償不論公司的任何其他政策或與執行官之間的任何協議中是否有相反規定,公司都不會對執行官因恢復任何錯誤授予的補償而給予賠償。

  

8. 執行官對政策的同意協議公司將採取合理步驟通知執行官此政策,並獲得他們對此政策的明確同意,這些步驟可能包括將本政策作爲執行官接受的任何獎勵的附件。本政策應視爲適用於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與適用於該政策的任何執行官之間的每份就業或授予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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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

 

我在此確認我已收到了Gelteq Limited的高管薪酬追索政策(以下簡稱“高管薪酬追索政策)此外,我證明我已審閱執行薪酬回收政策,了解其中的政策和程序,並同意遵守這些政策和程序。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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