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展品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書
根據18 USC §1350
我,Geoffrey Gwin,首席執行官,根據《18 U.S.C.第1350章》,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章通過的法案,證明Eastside Distilling,Inc.於2024年9月30日止的第10-Q表格的季度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所包含的有關該季度報告的第10-Q表格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現了Eastside Distilling,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 2024年11月15日
通過: | /s/ Jeffrey Gwin | |
姓名: | Jeffrey Gwin | |
職稱: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