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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497(k) 文件號333-263619 | |
摘要
招股說明書 |
在投資之前,您可能希望查閱2倍以太ETF(「基金」)的法定招股說明書和額外信息聲明,其中包含有關基金及其風險的更多信息。截至2024年6月4日並於2024年7月17日補充的當前法定招股說明書和額外信息聲明已納入本摘要招股說明書並且參照。您可以在www.volatilityshares.com網站上找到基金的法定招股說明書、額外信息聲明、股東報告以及有關基金的其他信息。您也可以通過撥打(866)261-027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contact@volatilityshares.com免費獲取這些信息。
基金的重要信息
在投資之前,您可能希望查閱2倍以太ETF(「基金」)的法定招股說明書和額外信息聲明,其中包含有關基金及其風險的更多信息。截至2024年6月4日並於2023年9月29日補充的當前法定招股說明書和額外信息聲明已納入本摘要招股說明書並且參照。您可以在www.volatilityshares.com網站上找到基金的法定招股說明書、額外信息聲明、股東報告以及有關基金的其他信息。您也可以通過撥打(866)261-0273或發送電子郵件至contact@volatilityshares.com免費獲取這些信息。
2倍以太ETF(「基金」)尋求在扣除費用和支出之前,使投資結果每日與以太的回報相當的兩倍(2倍)對應,但僅限於單日,非其他時段。 「單日」的計算由基金計算其淨資產淨值(「NAV」)的時間至基金下次NAV計算時間爲止。基金在單日以上時段的回報將由每日回報複利計算得出。基金在單日以上時段的回報很可能會與同一時段內基金所聲明的以太回報的兩倍(2倍)數額甚至方向有所不同。在單日以上時段,如果以太表現平穩,基金將虧損,並且即使以太水平提高,基金也可能虧損。較長的持有時段、更高的指數波動率以及更大的槓桿敞口都會加劇複利對投資者回報的影響。在指數波動率較高時期,以太價格的波動可能會對基金的回報產生與以太回報相同或更大的影響。
該基金具有與其他類型基金不同的風險。 該基金不適合所有投資者,應僅由了解尋求日常槓桿(2倍)投資成果後果的投資者使用,包括複利對基金績效的影響。 該基金旨在用作短期交易工具。 基金投資者應主動管理和監控他們的投資,如頻繁至每日。 該基金不適合不積極監控和管理其投資組合的投資者使用。 該基金的投資者在單日內可能會全額損失投資價值。 該基金不會直接投資以太。 相反,該基金尋求受益於以太期貨合同(下文定義)價格的增長,僅持有一天。 該基金預期通過將其部分資產投資於在開曼群島法律下成立的基金全資子公司(「子公司」)而將以太的暴露增加2倍。 爲便於根據1986年《稅收法典》聯邦所得稅處理的監管投資公司(「RIC」)資格,基金將不得不在每個基金會計季度結束前後減少與其子公司的暴露。 基金預計在這些期間通過投資於下文描述的某些其他投資來減少與其子公司的暴露。 在這些期間,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可能回報遠低於以太的日內績效的兩倍(2倍)。
投資 目標
2倍以太ETF(「基金」)尋求在扣除費用和開支之前,使投資成果與以太日內績效的兩倍(2倍)相符。
基金的 費用和支出
本表格描述瞭如果您購買、持有和出售基金(「股份」)的費用和支出。 投資者可能支付其他費用,例如券商佣金和其他向金融中介支付的費用,這些費用未在下表和以下示例中反映。
年度基金運營費用(作爲投資價值百分比而每年支付的費用)
管理費 | 1.85% |
分銷 和/或服務費(120億.1) | 0.00% |
其他 費用(1) | 0.00% |
總 年度基金營運費用 | 1.85% |
費用 減免/報銷(2) | 0.91% |
費用減免/報銷後的 總年度基金運營費用 | 0.94% |
(1) | 「其他 費用」 是該基金預計在 當前財政年度可能發生的費用的估計。 |
(2) | 顧問已經訂立合約同意豁免或減少基金的管理費和/或償還費用,以限制「總年度運營費用」(不包括利息、稅收、經紀費和佣金、所持基金的費用和支出以及非凡費用)不超過基金平均每日淨資產的0.94%。費用豁免協議將至少持續到2025年6月4日。在此日期之前,費用豁免協議只能由董事會自行決定修改或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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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您進行了1000美元的投資,並假設年收益率爲5%,則您將支付以下費用。
這個例子旨在幫助您比較投資該基金與投資其他基金的成本。該示例假設您在所示時間段內將$10,000投資於該基金,然後在這些時間段結束時出售所有股份。該示例還假設您的投資每年有5%的回報率,並且基金的運營費用保持在當前水平。該示例不包括投資者可能支付以購買和出售股票的經紀佣金。
儘管您的實際成本可能更高或更低,但根據這些假設,您的成本將是:
1年一次 | 3年一次 |
$96 | $301 |
投資組合 換手率
基金支付交易成本,如佣金,當其購買和出售證券(或「翻轉」其投資組合)時。更高的投資組合週轉率將導致基金承擔額外的交易成本,並可能導致持有在應稅帳戶中的股份時產生更高的稅收。這些成本不包含在總年度基金運營費用或示例中,可能影響基金的表現。由於基金尚未開始運作,目前無法提供投資組合週轉信息。
主要投資策略
基金是一隻交易所交易基金(「ETF」),通過主要投資於僅在註冊有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交易所上交易的以現金結算的以太期貨合約(當前爲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以太期貨合約」)以及作爲基金在以太期貨合約中投資的抵押品的現金、類現金工具或高質量證券來實現其投資目標。(「抵押品投資」)。 該基金不直接投資以太幣。 相反,該基金尋求從以太期貨合約價格上漲中獲益,以追求實現以太性能的2倍。
該基金還可以投資於:逆回購協議交易;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1940年法案」)註冊的投資於類似證券和資產的其他投資公司的股份(「其他投資公司」);其他投資公司的交易所交易期權;以及參照其他投資公司、以太、以太期貨合約或與以太有關的指數的掉期協議交易(與以太期貨合約一起,「以太相關投資」)。
在正常情況下,該基金至少80%的資產價值投資於以太相關投資。該基金希望通過將部分資產投資於一家註冊在開曼群島法律下的基金的全資子公司來獲得對以太表現的2倍曝光。該基金及其子公司的投資顧問是波動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顧問」)。該基金及其子公司的投資次級顧問是Penserra Capital Management LLC(「次級顧問」)。顧問負責監督該基金和子公司。次級顧問負責基金的日常投資組合管理。作爲基金的次級顧問,次級顧問不進行常規投資研究或分析,也不預測市場走勢。
2
根據1940年法案,基金被分類爲「非多元化」。
該基金投資於以太期貨合約,而非直接投資以太。 以太期貨合約是相對較新的投資。 它們面臨獨特且重大的風險,並且在歷史上一直存在顯著的價格波動。 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可能會大幅下跌,甚至會無預警地降至零。 您可能在一天內失去全部投資價值。 如果您無法接受基金價值出現重大且意外的變化,以及可能在基金中失去全部投資的可能性,則不應該投資於該基金。
基金投資價值可能會大幅下跌,甚至會無預警地降至零。 您應該做好失去整個投資的準備。 股份的價值會發生變化,您可能會因在基金上投資而損失資金。 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
以太期貨合約
基金不會直接投資於以太。
以太是通過點對點「以太幣網絡」的運作創建和傳輸的數字資產,這是一個由去中心化計算機網絡操作的網絡,其基礎設施由去中心化用戶群體共同維護。 以太幣網絡允許人們交換價值代幣,稱爲以太,這些代幣記錄在稱爲區塊鏈的公共交易分類帳上。 以太可用於支付貨物和服務,包括以太幣網絡上的計算能力,或者可以按照數字資產交易所或個人最終用戶之間的一攬子交易系統中確定的匯率轉換爲法定貨幣,例如美元。 此外,以太幣網絡還允許用戶編寫和執行智能合約——即在網絡中的每台計算機上執行的通用代碼,並且可以根據一組複雜的邏輯條件指示信息和價值的傳輸。 使用智能合約,用戶可以創建市場,存儲債務或承諾的登記,代表財產的所有權,根據條件指令移動資金,並在以太幣網絡上創建除以太之外的數字資產。 智能合同操作是以以太支付的形式在以太幣區塊鏈上執行的。 以太幣網絡是旨在將區塊鏈用途擴展到除點對點貨幣系統以外的一些項目之一。
爲了獲取對以太性能的2倍曝光,基金打算通常以「買方」的身份進入現金結算的以太期貨合約。簡單來說,在現金結算期貨市場中,如果期貨合約的價格上漲,對手方將向買方支付現金,如果期貨合約的價格下跌,買方將向對手方支付現金。爲了保持對以太性能的2倍曝光,基金打算在期貨合約接近到期時退出,並用後期到期的新期貨合約替換它們。到期期限較長的期貨合約價格可能會高於到期期限較短的期貨合約,這種關係被稱爲「順差」。在順差的情況下滾動期貨合約,基金將通過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賣出到期期限較短的合約並以相對較高的價格買入到期期限較長的合約來平倉。順差的存在將對基金的表現產生不利影響,以太期貨合約的歷史數據顯示經常出現順差。相反,到期期限較長的期貨合約價格可能低於到期期限較短的期貨合約,這種關係被稱爲「逆套」。在滾動處於逆套的多頭期貨合約時,基金將通過以相對較高的價格賣出到期期限較短的合約並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買入到期期限較長的合約來平倉。逆套的存在可能對基金的表現產生積極影響。
基金間接投資以太期貨合約,通過子公司進行。子公司和基金將擁有相同的投資顧問、投資副顧問和投資目標。子公司還將遵循與基金相同的一般投資政策和限制。除非另有說明,本招股說明書中提到的基金投資策略和風險包括子公司的投資策略和風險。基金將在整體上符合1940年法案規定的關於投資政策和資本結構以及與子公司的槓桿的規定。此外,作爲子公司的投資顧問,顧問將遵守與1940年法案有關投資諮詢合同的規定,因爲它涉及與子公司的諮詢協議。子公司還將遵守與1940年法案有關關聯交易和託管的規定。由於基金打算符合1986年《內部稅收法》(「法案」)的受監管投資公司(「RIC」)待遇,基金投資於子公司的規模將不會超過基金在每個季度末的總資產的25%左右。在一年的其他時間,基金對子公司的投資將遠遠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5%。子公司的託管銀行是美國銀行。
如果出現市場上以太期貨合約的價格不容易獲取的情況,基金將根據其定價和估值政策和程序公允估值其以太期貨合約。根據這些政策和程序,贊助商將考慮各種因素,如定價歷史;價格限制或暫停前的市場水平;以太期貨合約的供應、需求和未平倉合約量;與比特幣等其他主要加密貨幣期貨的比較;以及現貨市場的以太價格。贊助商將詳細記錄其擬議的定價和方法論,詳細說明進入估值的因素。
3
Ether
以太是一種數字資產。以太的所有權和行爲由參與在線點對點網絡的參與者確定,這些網絡連接的計算機運行着遵循Ethereum網絡規則和程序的公開可訪問或「開源」軟件。Ethereum網絡是一個基於密碼協議運行的點對點支付網絡,通常稱爲「以太協議」。以太的價值不受任何政府、公司或其他確定的實體支持。其價值部分取決於爲促進以太交易而創建的市場中的供應和需求。通過公鑰密碼學,以太的所有權以及轉移或採取其他與以太相關的行動受到保護。公鑰密碼學,或非對稱密碼學,是一種使用兩個在數學上相關但不完全相同的密鑰的加密方案 - 一個公鑰和一個私鑰進行加密。與依賴一個密鑰進行加密和解密的對稱密鑰算法不同,每個密鑰執行一個獨特的功能。公鑰用於加密,私鑰用於解密。
以太幣網絡最初是由比特幣項目參與者Vitalik Buterin在2013年的一份白皮書中描述的,旨在創建一個由智能合約驅動的去中心化應用全球平台。以太幣網絡的正式開發始於一家名爲Ethereum Switzerland GmbH的瑞士公司,與其他幾家實體合作。隨後,成立了瑞士非營利組織以太幣基金會,以監督該協議的發展。以太幣網絡於2015年7月30日上線。與其他數字資產如比特幣完全通過漸進式的挖礦過程創造不同,7200萬以太是在以太幣網絡推出時創造的。最初的7200萬以太分配如下:
初始 分發:6000萬以太幣,佔供應量的83.33%,於2014年7月至8月間通過衆籌售出,籌得約1800萬美元,用於資助以太幣網絡的發展。
以太幣 基金會:600萬以太幣,佔供應量的8.33%,分發給以太幣基金會用於運營成本。
以太幣 開發者:300萬以太幣,佔供應量的4.17%,分發給爲以太幣網絡做出貢獻的開發者們。
開發者 購買計劃:300萬以太幣,佔供應量的4.17%,分發給以太幣基金會成員以供以原始衆籌售價購買。
以太幣網絡推出後,通過逐步的挖礦過程,以太供應量首次增加。EIP-1559的引入後,以太供應量和發行速度根據網絡最近使用等因素而變化。與網絡啓動同時,決定解散EthSuisse,將以太幣基金會指定爲專門從事協議開發的唯一組織。歷史上一直到現在,以太幣協議的源代碼開發由以太幣基金會和核心開發人員監督。核心開發人員會隨時間不斷變化,主要基於自主參與。以太幣網絡是去中心化的,不需要政府機構或金融機構中介來創建、傳輸或確定以太價值。相反,在以太初始分發後,以太是通過以太幣網絡協議進行創建、銷燬和分配的,目前這一過程受發行和銷燬速率的約束。除其他因素外,以太用於支付以太幣網絡上的交易費用和計算服務(例如智能合約);以太幣網絡的用戶需用以太支付執行請求操作的機器的計算能力。在以太幣網絡上要求以太支付,鼓勵開發者編寫高質量應用程序,並提高以太幣網絡的效率,因爲低效的代碼成本更高。它還確保以太幣網絡通過爲人們貢獻的計算資源提供補償而保持經濟可行性。
以太可能被視爲一種貨幣或數字商品,具體取決於其在特定交易中的使用方式。以太可用作交換媒介或帳戶單位。儘管許多大大小小的零售商在美國和國外市場接受以太作爲支付方式,但以太在商業和零售支付方面的使用相對有限。同樣,以太可用作價值儲存(即維持價值而非貶值的資產),儘管它經歷過顯著的價格波動期。
以太幣的價值由各種市場參與者通過交易對以太幣的價值進行定價。價格發現是通過以太交易平台上的二級市場交易、場外交易臺和直接點對點支付來實現的。許多數字資產交易平台每週開放24小時。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和場外交易臺具有相對有限的歷史、有限的流動性,並且跨交易平台訂單簿進行交易,導致了高波動性和價格差距的時期。此外,在高波動性期間,除了價格差異外,一些以太交易平台還出現了與帳戶訪問和交易執行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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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 投資
基金將在抵押投資中投資資產。抵押投資可能包括高質量證券,其中包括: (1) 美國政府債券,如由美國國庫發行的票據、債券和證券;(2) 貨幣市場基金;以及/或(3) 企業債券,如商業票據和其他由被評爲投資級或由分級顧問確定爲可比較質量的企業發行的短期無抵押承諾票據。對於這些目的,「投資級」被定義爲在購買時獲得至少一個國家認可的統計評級機構的四個最高類別之一的評級的投資(例如來自標準普爾全球評級機構的BBb-或更高級別或來自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的Baa3或更高級別)。
抵押投資旨在爲Subsidiary在Ether期貨合約中提供流動性、作爲按金或以其他方式擔保。基金預計,它將主要投資其資產,而Subsidiary將主要投資其資產,投資於被定義爲「證券」的抵押投資,正如1940年法案中所定義的那樣。
其他投資
爲了幫助基金通過維持對以太性能的期望槓桿暴露水平實現其投資目標,在季末及周邊日維持其作爲受監管投資公司的稅務地位,幫助基金在接近或已超出持倉限制或責任級別、或因流動性或其他限制而無法實現其對Ether期貨合約的期望暴露時,基金可能投資於以下項目:
逆回購 再購協議
基金可能投資於逆回購協議,這是一種借貸形式,基金將投資組合證券出售給金融機構,並同意在一個約定的日期和價格上回購這些證券,價格比原始出售價格高,並將銷售收益用於投資購買。
由於基金以較高價格回購證券,參與逆回購協議交易將導致基金虧損。
如上所述,由於基金打算作爲RIC在《稅法》下獲得待遇,基金對子公司的投資規模在基金財政年度每個季度末或附近,不會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5%(「資產分散測試」)。在一年的其他時間,基金對子公司的投資將大幅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5%(或總資產).
當基金試圖減少對子公司的總資產暴露時,它可以使用擁有的短期國庫券(並根據需要購買額外的國庫券)通過逆回購協議交易,據稱這些貸款是給基金的。這些貸款將增加基金的總資產,基金經理預計這將使基金能夠滿足資產分散測試。基金進行逆回購協議時,將符合1940年法案第18條,並維持至少是逆回購協議價值的300%的資產覆蓋;或(ii)根據1940年法案第18f-4條,將逆回購協議交易視爲衍生交易,包括根據適用法案的基於風險值的槓桿風險限制。
其他投資公司
基金可能投資於其他投資公司的股票,即註冊在1940年法案下的投資公司股票,這些公司投資於與基金可能投資的相似證券和資產。
其他投資公司的期權選擇
基金可能投資於其他投資公司的期權,這些公司是根據1940年法案註冊的基金,包括交易所交易基金,這些基金投資於與基金可能投資的相似證券和資產。期權是一種合同,按照支付的保費,給予期權購買人在期權期間有權從期權的撰寫方(對於認購期權)購買投資公司的股份,或者將投資公司的股份出售給期權的撰寫方(在認沽期權的情況下)以指定價格。期權購買方支付的保費將反映,除其他事項外,行使價格與市價的關係,以及投資公司股份的波動性,期權的剩餘期限,供需關係,利率和/或貨幣匯率。由基金利用的期權合約所引用的其他投資公司將用於稅收目的的RIC。基金可能利用「美式」風格期權或「歐式」風格期權。美式風格期權可以在期權合約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日期行使。相比之下,歐式風格期權只能在期權到期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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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換 參考其他投資公司、以太幣、以太幣期貨合約或以太相關指數。
基金可能投資於以其他投資公司、以太幣、以太幣期貨合約或以太相關指數爲基礎的現金結算掉期協議。掉期合同是主要與主要全球金融機構進行的交易,期限從一天到一年以上不等。在掉期交易中,基金和交易對手將同意根據基礎資產或基準的價值變化交換或「交換」支付。例如,雙方可以同意交換在特定投資或工具上獲得或實現的回報(或回報率的差額)。就基金而言,參考資產可以是其他投資公司的股票、以太幣、以太幣期貨合約或以太相關指數。
Principal Risks
每日再平衡和隨着時間的推移回報的複利意味着,基金在超過一天的時間段內的回報將是在該時期內每天的回報疊加而成的結果。這很可能會在數額上有所不同,並且甚至在方向上也可能與以太的回報爲同一時期的兩倍不同。如果以太的表現隨時間持平,基金將虧損。基金可能會因爲以太期貨合約的再平衡、以太的波動性、回報的複利和其他因素而虧損。
與所有投資一樣,對基金投資存在一定風險。基金份額的價值會變化,通過對基金的投資你可能會虧損。對基金的投資並不代表一個完整的投資計劃。對基金的投資不是銀行存款,也沒有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或任何其他政府機構、顧問、副顧問或其任何關聯方提供保險或擔保。在投資基金之前,您應仔細考慮以下風險。作爲一個槓桿型ETF,以太和以太期貨合約相關的獨特和重大風險,以及以太期貨合約的歷史價格波動性,這些風險會被加劇。
投資風險較高 以太期貨合約是相對較新的投資。它們面臨着獨特和重大的風險,歷史上也經歷了顯著的價格波動。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可能會大幅下跌,而且可能會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下降到零。你可能會在一天之內失去你的全部投資價值。如果您沒有準備好接受基金價值發生重大、非預期變化的可能性,以及可能會在基金中失去全部投資的風險,那麼您不應該投資於該基金。
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可能會顯著下降,甚至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降至零。您應做好失去全部投資的準備。股票的價值會發生變化,您在基金中投資可能會虧損。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
複利風險 基金利用槓桿以尋求以太幣2倍的表現,從而面臨複利風險。隨着時間的推移,基金的回報可能會與同一時期以太幣表現的兩倍不同,甚至可能方向相反,在考慮費用和開支之前。複利影響所有投資,但對利用槓桿的基金影響更顯著。隨着以太波動性和持有期的增加,這種影響會變得更加顯著。
槓桿相關風險 許多因素可能影響基金與以太表現之間的高度槓桿(2倍)相關性,而無法保證基金將實現高度相關性。未能實現高度相關性可能阻礙基金實現其投資目標,基金淨資產淨值(「NAV」)每天的百分比變化可能與給定日的以太表現兩倍不同,甚至方向也有可能不同。
一系列其他因素可能會對基金與以太表現的2倍相關性產生負面影響,包括費用、開支、交易成本、衍生品使用相關的融資成本、收入項目、估值方法、會計準則以及基金投資的以太期貨合約市場中的中斷或流動性不足。基金可能會採取或不採取某些頭寸,以提高稅務效率,遵守監管限制或出於其他原因,這些舉措可能對基金與以太的相關性產生負面影響。基金還可能受到資產大額流入和流出的影響,可能導致基金對以太的暴露過多或過少。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降低基金與以太的業績相關性,並可能妨礙基金實現其投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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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暴露和再平衡風險基金通常會尋求以以太的名義曝光維持在200%。然而,爲了在每個稅務季度結束時符合某些稅收資格測試,基金可能會在該日期前後減少對以太期貨合約的曝光。如果在基金減少對以太期貨合約的曝光期間,以太期貨合約的價值上升,而基金沒有通過其他投資公司獲得類似增加的曝光,那麼基金的表現可能會低於其本應通過這段時間保持曝光的水平。
此外,與現有期貨價格相比,以太期貨合約按金率的顯著且不可預測的增加可能導致基金無法實現其目標的2倍曝光,因此會導致基金面臨更大的風險,無法實現兩倍(2倍)以太的表現,不含費用和支出。
再平衡風險。 如果基金由於任何原因無法重新平衡其全部或部分投資組合,或者如果全部或部分投資組合重新平衡不正確,基金的投資曝光可能與基金的投資目標不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可能無法成功跟蹤以太的表現,也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此外,期貨合約的再平衡可能會影響此類期貨合約的交易,並可能對基金的價值產生不利影響。例如,這種交易可能導致基金的期貨佣金商(「FCMs」)調整其對沖策略。與此類交易相關的交易活動將有助於增加正在交易的基礎期貨合約的現有交易量,並可能對這些基礎期貨合約的市場價格產生不利影響。
管理風險。基金面臨管理風險,因爲它是一種積極管理的投資組合。子顧問將在爲基金制定投資決策時應用投資技巧和風險分析,但不能保證基金會實現其投資目標。
以太 期貨合約風險。本基金投資於以太期貨合約,間接獲得對以太的曝光。該基金不直接投資或持有以太。以太期貨合約的價格預期會與以太的現金價格有所不同,有時被稱爲以太的「現貨」價格,並且很可能在短期或長期內不會出現相關性。因此,預計基金的表現將與以太的現貨價格表現不同。這些差異可能會很顯著。
以太期貨合約市場可能比規模更大、流動性更強且更穩定的期貨市場發展不足。儘管自2021年1月以來以太期貨合約交易啓動以來,以太期貨合約市場有了顯著增長,但不能保證這種增長會持續。以太期貨合約受抵押要求和每日限額的約束,這可能會限制基金實現所需的曝光。如果基金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則基金的回報可能會低於預期。此外,這些抵押要求可能需要基金在本不會這樣做時清算其頭寸。
● | 期貨交易 頭寸限制風險。以太期貨合約受CME、另一期貨交易所或CFTC設定的頭寸限制約束。期貨交易所的頭寸限制阻止任何單個投資者,例如基金(與投資顧問管理的其他帳戶需進行聚合計算)不持有超過指定數量的以太期貨合約。這種頭寸限制可能會阻止基金在某些時候進行期望數量的以太期貨合約。由於基金是新基金,它並不預期CME及其他任何期貨交易所的頭寸限制會對基金達成對以太的100%名義曝光產生不利影響,直到基金管理資產顯著增長。對基金對以太的曝光進行任何修改可能導致基金在不利時段或價格退出以太期貨合約,可能使基金遭受重大損失,並防止基金達成其投資目標。基金可能無法成功實現或維持對以太的100%名義曝光,可能在較長時間內維持較低的曝光。 |
● | 以太 期貨合約容量風險。如果基金獲取與其投資目標一致的以太期貨合約的能力受到任何影響,例如在以太期貨合約市場中存在的流動性不足(無論絕對還是相對於基金及其合理預期的交易規模),基金的FCM、CME部門或CFTC部門對按金要求或持倉限制的影響,或者如果基金的某些或全部FCM退出業務,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並可能遭遇重大損失。基金獲取以太期貨合約暴露受到干擾將導致基金的表現偏離以太期貨合約的表現。此外,基金獲取以太期貨合約的能力受到限制稅法規定限制,規定基金可在每個稅季結束時投資在其全資子公司中的金額上限。超過此金額可能會產生稅收後果。 |
● | 期貨投資成本風險。當以太期貨合約接近到期時,基金通常會出售,並使用所得款項購買稍後到期的以太期貨合約。這通常被稱爲「滾動」。與滾動以太期貨合約相關的成本通常明顯高於其他期貨合約的成本,可能對基金的表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
7
除了一般期貨合約的風險外,以太期貨合約市場還具有獨特的額外風險。以太期貨合約市場可能不如更成熟的期貨市場發展更爲完善、流動性更差且更具波動性。自以太期貨合約於2021年1月開始交易以來,以太期貨合約市場已顯著增長,但無法保證這種增長將持續。以太期貨合約受到抵押品要求的影響,每日限制可能影響基金實現所需暴露的能力。如果基金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則基金的回報可能低於預期。此外,這些抵押品要求可能要求基金在本不進行的情況下清算其持倉。
以太幣價格和以太期貨合約價格之間的差異將使基金暴露於不同於直接投資以太幣的風險,可能會導致更大的損失或更小的收益。
目前,基金不預計以太期貨合約的流動性會對基金實現投資目標或滿足贖回產生任何重大負面影響。如果基金獲取以太期貨合約的暴露能力因任何原因(例如以太期貨合約市場的流動性有限,以太期貨合約市場發生干擾,或是受到金融期貨交易商、上市交易所或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設置的按金要求、頭寸限制、帳戶級別或其他限制的影響)而受到干擾,基金顧問將根據當時的事實和情況採取其認爲適當且符合基金最佳利益的行動,例如投資其他投資公司。
此外,基金獲取以太期貨合約的能力受到某些稅收規定的限制,這些規定限制基金可以在每個稅務季度結束時投資其全資子公司的金額。超出此金額可能會產生稅收後果;更多信息請參閱基金招股說明書中的「稅務風險」部分。
以太相關風險。
● | 以太風險。以太幣是一種相對較新的創新,以太幣市場容易受到快速價格波動、變化和不確定性的影響。以太網絡的進一步發展、以太幣的認可和使用取決於一系列難以評估的因素。以太網絡的發展放緩、停滯或逆轉,或以太幣的認可可能會對以太幣價格產生不利影響。以太幣面臨欺詐、盜竊、操縱或安全故障,會影響以太幣交易場所的運作或其他問題的風險。此外,以太幣和以太期貨合約具有獨特而且重大的風險,並且在歷史上一直受到顯著的價格波動。以太幣的價值已經並且可能繼續受到投機的大幅影響,因此對這些數字資產進行交易和投資通常不基於基本分析。 |
去中心化網絡的治理,比如以太幣網絡,是通過自願共識和公開競爭實現的。換句話說,雖然以太幣基金會確實作爲某些升級的實施推動者,但以太幣網絡沒有中央決策機構,參與者除了通過壓倒性共識達成協議外,沒有其他明確方式來達成一致。治理不明確可能對以太的效用和增長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並且可能需要解決方案和有針對性的努力來克服問題,尤其是長期的問題。例如,一個看似簡單的技術問題曾一度分裂了以太幣網絡社區,即增加區塊鏈的區塊大小還是實施其他改變以增加以太的可擴展性。在以太幣網絡公司治理缺乏清晰性導致決策效率低下、開發和增長放緩時,股份的價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以太的大部分持有者屬於少數人,有時被稱爲「鯨魚」。這些持有者有能力操縱以太的價格。與傳統資產的交易所不同,比如股票和期貨合約,現貨以太和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監管不足或者可能存在違反適用法規的情況,如下所述。由於缺乏監管和/或這些平台可能不符合適用法規,個人或團體可能會從事欺詐或市場操縱行爲(包括利用社交媒體以人爲方式推動以太價格上漲)。投資者在投資比傳統資產類別更容易面臨盜竊、欺詐和市場操縱風險。在過去幾年裏,由於欺詐、倒閉或安全漏洞,許多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已經關閉。以太的投資者可能在發生這類盜竊、欺詐或操縱時幾乎無法申訴,可能會遭受重大損失。法律或監管變化可能對以太幣網絡的運作產生負面影響或限制以太的使用。這些風險中的任何一種的實現可能導致對以太、以太期貨合約和基金的接受程度降低,進而導致以太、以太期貨合約和基金價值的下降。最後,「分叉」(如下所述)的產生或以太的大規模空投可能導致以太、以太期貨合約和基金價值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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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叉子以太幣網絡是一個開源項目,沒有官方開發者或開發團隊控制它。然而,以太幣網絡的開發由以太幣基金會和其他核心開發者監督。以太幣基金會和核心開發者能夠訪問和修改以太幣網絡的源代碼,因此,他們負責準官方發佈更新和其他改變到以太幣網絡的源代碼。 |
2021年,以太幣網絡實施了EIP-1559升級。EIP-1559改變了用於計算支付給礦工(現在是驗證者)的費用的方法。這種新方法將費用分爲兩個部分:基本成本和優先費用。現在基本成本被從流通中移除,或「燃燒」,優先費用支付給驗證者。EIP-1559降低了支付給驗證者的以太幣費用的總淨髮行量。以太幣網絡的源代碼更新的發佈並不意味着更新會被自動採納。用戶和驗證者必須接受下載以太源代碼建議修改的任何更改。以太網絡源代碼的修改只對下載它的以太用戶和驗證者生效。如果只有一部分用戶和驗證者接受了修改,以太網絡將出現分歧,一個網絡將運行預修改的源代碼,另一個網絡將運行修改後的源代碼。這種分歧被稱爲「叉子」。臨時或永久的「叉子」可能會對股票投資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實際上,只有參與者的大部分驗證能力集體接受了源代碼修改,修改才會成爲以太網絡的一部分。
以太幣網絡曾經歷了叉子的歷史。2016年7月,以太幣網絡經歷了被稱爲永久硬叉的事件,導致了其區塊鏈的兩個不同版本:以太幣和以太幣經典。
2016年4月,一家名爲Slock.it的區塊鏈解決方案公司宣佈在以太幣網絡上推出了一個名爲「The DAO」的去中心化自治組織。The DAO被設計爲一個去中心化的衆籌模式,任何人都可以向The DAO捐贈以太幣代幣,成爲組織的投票成員和股權持有人。The DAO的成員可以提出不同項目的建議並對其進行投票。通過承諾參與有利可圖的項目,成員將根據智能合約的條款和他們在The DAO中的比例利益獲得獎勵。截至2016年5月27日,總共有15000萬美元,或大約所有以太幣總量的14%,被貢獻給了The DAO,並投資到了該組織。
2016年6月17日,一名匿名黑客利用The DAO智能合約代碼將大約6000萬美元,或360萬個以太幣,轉移到了一個被隔離的帳戶。在這一漏洞消息傳出後,以太幣的價格迅速下跌,投資者清算了他們的持倉,以太幣社區成員努力尋找解決方案。
隨後幾天,有幾次嘗試被進行以便取回被盜資金並保護以太幣網絡。然而,很快就顯而易見,需要直接干預協議(即硬分叉)才能解決問題。支持硬分叉的論點是它將創建一個全新版本的以太幣區塊鏈,抹去任何關於竊取的記錄,並將被盜資金歸還給原始所有者。反對意見是這將違背以太幣區塊鏈不可變性的核心原則。
是否對以太幣區塊鏈進行硬分叉的決定交由以太幣社區成員投票。大多數投票支持進行硬分叉。2016年7月15日,以太幣基金會實施了硬分叉規範。2016年7月20日,以太幣網絡完成了硬分叉,並誕生了一個全新的區塊鏈版本,不承認任何竊取行爲。
許多人認爲,在硬分叉之後,以太幣區塊鏈的原始版本將完全消失。然而,由於哲學和經濟原因,一群礦工繼續挖掘原始以太幣區塊鏈。在2016年7月20日,原始以太幣協議被重新命名爲以太經典,並將其本地代幣命名爲以太經典(ETC),保留了未經篡改的交易歷史(包括DAO事件)。在以太幣的硬分叉之後,每個以太持有人自動收到等量的ETC代幣。
● | 《以太作爲「證券」的地位》。根據聯邦或州證券法,以太可能被判定爲一種證券,或被列爲證券進行出售。如果以太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確定爲《1933年證券法》下的「證券」,並且在仲裁後這一觀點被美國最高上訴法院支持,如果這種最終裁決阻止基金達到其投資目標,那麼基金將從交易所撤銷,清算,並依《1940年投資公司法》註銷爲投資公司。如果以太被確定爲「證券」,那麼以太期貨合約的價值可能會下降,這將導致基金份額價值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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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的無監管市場》。以太和數字資產交易平台相對較新,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主要無監管或者可能不符合適用法規。由於缺乏監管或不符合規定,個人或團體可能會涉及內幕交易、欺詐或市場操縱,以太投資者可能會因此損失資金,甚至可能失去全部投資價值。近幾年來,許多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因欺詐、倒閉或安全漏洞而關閉。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所持有的資產本質使其成爲黑客的有吸引力目標,許多平台遭受了網絡犯罪和其他欺詐活動的襲擊。這些活動在某些情況下已經造成了重大甚至完全的數字資產投資者損失。數字資產投資者,包括以太投資者,在發生盜竊、欺詐或操縱時可能幾乎沒有任何追索權。沒有中央註冊表顯示哪些個人或實體擁有以太,或任何特定個人或實體擁有的以太數量。目前沒有制定的法規能夠阻止一大批以太持有者或一組持有者出售他們的以太,這可能會壓低以太價格,或試圖操縱以太價格。減少用戶對數字資產和數字資產平台信心的事件可能會對以太價格和對基金投資價值產生負面影響。 |
由於以太幣交易所等數字資產增加平台可能被監管機構採取執法行動,並且這種執法行動可能對基金、其投資和實施投資策略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成爲計算以太幣參考利率的定價源。
● | 與以太幣區塊鏈相關的風險以太幣區塊鏈可能容易受到攻擊,這種風險會隨着以太擁有量和/或抵押量的集中而增加。這種風險會隨着總抵押以太的集中程度的提高而增加。在這方面,擁有33%的抵押以太是可以用來執行攻擊的最低抵押量,而擁有超過50%的抵押以太則可以實施更廣泛的攻擊,例如交易審查和區塊重排序。基金投資的以太期貨合約價值可能受到攻擊影響。任何此類攻擊都可能對以太和以太期貨合約的現貨價格產生負面影響。此外,以太暴露於區塊鏈/加密行業其他具顛簸性的部分的不穩定性,因此,即使與以太網絡的安全性或效用無關的事件也可能導致以太或以太期貨合約價格大幅下跌。例如,2022年5月TerraUSD的崩潰和2022年11月FTX Trading Ltd.的崩潰都對以太和以太期貨合約的現貨價格產生了負面影響,未來類似事件可能對以太和以太期貨合約的現貨價格產生類似的負面影響。 |
● | 區塊鏈監管的潛在變化區塊鏈技術、數字資產和相關產品及服務的監管仍在不斷演變。不一致且有時衝突的監管環境可能使區塊鏈相關企業更難提供服務,這可能阻礙以太經濟的增長,並對以太的消費者採用產生不利影響。未來可能出現的監管變化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改變購買和出售以太和以太期貨合約的能力。同樣,未來的監管變化可能影響基金實現投資目標的能力,或改變對基金的投資或基金繼續按計劃運作的性質的能力。 |
● | 以太幣網絡運營面臨的挑戰爲了執行所有可能的用例並提供最佳用戶體驗,區塊鏈需要能夠每秒處理大量交易。以太幣網絡的交易吞吐量有限,這使得它對許多潛在應用不足。然而,對以太幣網絡的需求持續增長。由於吞吐量有限且需求增加,以太幣的交易成本也在上漲。高交易成本是使用區塊鏈的一大障礙,最大程度地影響低收入用戶,並且如果交易成本足夠高,甚至可能減少對這些區塊鏈的使用動力。要使分佈式賬本網絡成爲推動全球經濟的高效和具有金融包容性的平台,它們必須實現規模化。 |
開發人員的主要關注點之一是設計能夠以最低費用處理更多交易的系統。到目前爲止,擴展最流行的方法是第2層解決方案。第2層解決方案是建立在現有第1層(如以太幣)之上的,其目的是增強第1層的功能。第2層通過鏈下處理交易,卸載計算工作並增加交易速度和吞吐量。通常用來描述第2層解決方案的隱喻是輔路。輔路可以減輕主路(第1層鏈)上的交通,增加同時行駛的汽車數量(增加每秒交易次數)。第2層解決方案具有獨特的特性,使它們成爲引人注目的擴展解決方案。例如,第2層解決方案無需修改區塊鏈。相反,它們利用第1層鏈的現有功能,如智能合約,從而實現擴展而不損害去中心化或安全性。某些第2層的另一個獨特特性是,與第1層區塊鏈不同,其費用不一定隨着交易需求的增加而增加;事實上,它們甚至可能變得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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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層解決方案涵蓋了通用型到特定應用解決方案。有些具有自己的安全措施,有些則繼承自第1層的安全措施。然而,從本質上講,它們都共享着爲擴展目的而進行鏈下交易處理的相同邏輯。
雖然第2層技術在增強加密世界的可擴展性和降低費用方面具有巨大潛力,但並非沒有挑戰和侷限性。其中一個主要挑戰是互操作性,因爲不同的第2層解決方案可能不兼容,從而限制了它們的整體有效性。此外,第2層解決方案的安全性可能成爲一個問題,因爲對底層層的任何漏洞或攻擊都可能影響所有連接的層。
另一個限制在於實施第2層解決方案的複雜性。集成過程可能耗時且需要大量資源,需要開發人員徹底了解技術的細微差別。此外,跨多個層保持共識可能是一項挑戰,因爲每個層可能具有自己的治理機制。
此外,雖然第2層解決方案顯著改善了可伸縮性,但在交易吞吐量和確定性方面仍可能面臨侷限性。根據具體解決方案的不同,可伸縮性和去中心化之間可能存在權衡。總的來說,由於以太幣網絡能夠擴展並與提供更快速處理和更低費用的區塊鏈競爭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第2層解決方案,對於在以太幣網絡中採用第2層解決方案的能力的任何限制可能會對以太幣價格、以太期貨合約和基金份額的價值造成負面影響。
● | 來自其他數字資產的新興或增長的競爭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以太幣是CoinMarketCap.com跟蹤的市值第二大數字資產。截至2023年12月31日,CoinMarketCap.com跟蹤的數字資產超過8000種,總市值約爲1.42萬億美元(包括以太幣約2740億美元的市值),這是使用市場價格和每種數字資產的總供應量計算的,不包括與其他資產掛鉤的代幣。此外,許多財團和金融機構還在研究和投資私有或許可的智能合約平台,而不是類似以太幣網絡這樣的開放平台。來自其他數字資產和智能合約平台的新興或增長競爭,如Solana、Avalanche或Cardano,可能對以太幣的需求和價格產生負面影響,從而對股票價值造成不利影響。 |
● | 以太幣網絡可能被用於促進非法活動或規避制裁,這可能會對以太的價格和股票價值產生負面影響數字資產網絡過去曾被用於促進非法活動,並可能繼續被用於促進非法活動。如果以太幣網絡被用於促進非法活動或規避制裁,促成以太交易的企業可能面臨潛在刑事或民事訴訟的風險,或有可能被銀行或其他服務破壞,並且由於這些擔憂,以太可能會從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上移除。如果擔心以太幣網絡被用於促進犯罪,這類企業的其他服務提供商也可能中斷服務。前述任何情況可能加劇對以太幣網絡的監管審查,或對以太的價格、以太幣網絡的吸引力和基金投資產生負面影響 |
期貨合約風險期貨合約的風險包括:(i) 期貨合約價值與基礎資產之間的不完美相關性;(ii) 可能缺乏流動性的二級市場;(iii) 無法在期望的時間關閉期貨合約;(iv) 因意外市場波動造成的損失可能是無限的;(v) 基金必須進行每日現金支付以維持所需的按金,特別是在基金現金不足時;以及 (vi) 由於快速拋售而導致的不利執行價格。與通常賦予持有者持續股權的股票不同,期貨合約通常規定以參考資產爲基礎的現金結算日期。隨着期貨合約接近到期,它們可能被具有較晚到期日期的8個類似合約所取代。這一過程被稱爲「滾動」。如果這些合約的市場處於"多頭排列",即近月期貨合約價格低於遠月合約的價格,那麼出售近期月份的合約將以較低價轉手,而不同於較長期月份的合約,結果就是需要付出一定成本來「滾動」期貨合約。對以太期貨合約進行滾動通常的實際成本遠高於其他期貨合約的成本,並可能對基金的表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由於期貨合約的按金要求低於期貨合約基礎資產的價值,因此期貨交易涉及一定程度的槓桿。因此,期貨合約中較小的價格波動可能導致投資者立即和大量的損失,以及收益。例如,如果在購買時,期貨合約價值的40%作爲按金存入,隨後價值下降20%,將導致按金存款的一半損失,在帳戶清算之前未扣除任何交易成本。若價值下降超過40%,則會導致損失超過原始按金存款,如果清算期貨合約。因此,購買或出售期貨合約可能導致損失超過最初將資金投入期貨合約的金額。然而,如果基金沒有投資於期貨合約,而是投資於基礎金融工具並在下跌後出售,那麼基金很可能會遭受相當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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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投資風險成本當以太期貨合約接近到期時,基金通常會出售該合約,並利用所得款項購買具有較晚到期日的以太期貨合約。這通常被稱爲「滾動」。滾動以太期貨合約通常的成本明顯高於其他期貨合約的成本,並可能對基金的表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衍生工具風險除了以太期貨合約,基金還可以通過以下其他衍生工具獲得相關風險暴露: 其他投資公司的期權,以及與其他投資公司、以太、以太期貨合約或以太相關指數相關的掉期協議交易。
投資衍生工具可能被視爲具有進取性,並可能使基金面臨與直接投資衍生工具基礎資產相關的風險不同或可能更大的風險。使用衍生工具可能導致較大的損失或較小的收益,與直接投資證券或大宗商品不同。使用衍生工具的風險包括: 1) 金融工具價格與基礎資產價格波動之間可能存在不完全的相關性的風險; 2) 某一工具可能定價錯誤的風險; 3) 關於基金期望從對手方收到的金額的信用或對手方風險; 4) 證券價格、利率和貨幣市場可能不利變動而基金將遭受重大損失的風險; 5) 持有某一金融工具的成本可能超過其總回報的風險; 6) 單一工具可能液體二級市場不存在並且可能存在交易所規定的價格波動限制,這兩者可能使基金難以或不可能在期望時調整某一工具的頭寸。這些因素中的每一個都可能阻止基金實現其投資目標,並可能增加基金收益的波動性(即波動)。由於衍生工具通常需要有限的初始投資,使用衍生工具也可能使基金面臨超過最初投資額的損失。
此外,基金可能投資於其他投資公司的期權,其一般所需資金比等值股票交易少。它們可能返回較小的金額,但相對於等值股票交易可能有更高的投資百分比。作爲期權持有人,潛在損失僅限於合同支付的保費,而潛在收益通常是無限的。雖然槓桿意味着百分比回報可能很顯著,但所需資金量可能小於等值股票交易。作爲期權持有人,基金面臨支付的保費總額的風險。但作爲期權寫入者,它承擔了更高水平的風險。例如,如果基金寫入未做對沖的認購期權,它將面臨無限的潛在損失,因爲股價可能飆升到任何高度。購買期權時,基金面臨丟失支付的保費加上佣金和費用的風險。
對手方 風險基金將面臨信用風險(即對方不願或無力及時支付款項,或未能履行合同義務),涉及基金期望從以下對方收到的金額:以太期貨合同;逆回購協議;其他投資公司期權;或其他投資公司的互換,乙太,以太期貨合同,或以太相關指數。
如果一方違約破產或未能履行其在協議下的義務,基金可能受到負面影響。基金可能在破產或其他重組程序中獲得任何補償產生顯著延遲,基金在此類情況下可能僅獲得有限或根本沒有補償。爲了嘗試減輕潛在對方信用風險,基金通常與主要金融機構進行交易。
交易所交易期貨合同的對方將面臨清算所和通過其持有頭寸的期貨商的信用風險。具體來說,期貨商或清算所可能未能履行其義務,導致基金遭受重大損失。例如,如果期貨商或清算所破產或未能履行其義務,基金可能會丟失已存入期貨商的按金支付以及基金應有但未支付的任何收益。與集中清算的衍生品市場參與者的信用風險集中在少數幾家清算所,目前尚不清楚清算所破產後如何進行破產程序以及清算所破產對金融系統的影響。根據當前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規定,期貨商在一個批量隔離帳戶中維護客戶資產。如果某期貨商未能這樣做,或無法彌補客戶帳戶中的重大赤字,其其他客戶可能會面臨損失風險,如果該期貨商破產,那些期貨商客戶只能按比例分享可分配給該期貨商所有客戶的全部財產。此外,如果期貨商未遵守適用的法規,或發生欺詐或期貨商挪用客戶資產,基金在期貨商破產的情況下可能只能對期貨商持有的按金提出無擔保債權要求。期貨商還需要向清算所劃撥清算所要求的按金金額,該金額通常以全部客戶的綜合帳戶形式在清算所持有。此外,基金可能與有限數量的對手方簽訂期貨合同和回購協議,這可能會增加基金面臨的對方信用風險。基金並未特別限制其對任何單一對手方的對方方面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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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存在這樣的風險,即沒有合適的對手方願意與基金簽訂逆回購協議,或繼續與基金簽訂逆回購協議交易,因此,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還有一種風險是,基金可能無法進行逆回購協議交易,因爲適合的對手方拒絕與基金交易。合同規定和適用法律可能會阻止或延遲基金行使終止與金融機構發生財務困難的投資或交易的權利,或變現抵押品,並且可以替換另一家金融機構而無需徵得基金的同意。如果期貨合同和/或回購協議的交易對手方的信用評級下降,基金可能仍然選擇或被要求與交易對手保持現有交易,若如此,基金將面臨與這些交易相關的任何增加的信用風險。另外,如果交易對手(或其關聯方)破產,基金可能無法行使救濟措施,例如終止交易,義務淨額抵銷和變現抵押品,可能在採用的美國、歐盟和其他各個司法管轄區的特殊解決方案制度下暫停或取消。這些制度賦予政府部門廣泛的權力,當金融機構陷於財務困境時,他們可以進行干預。特別是,監管當局可以減少、消除或將基金對某個處於歐盟特殊程序中的交易對手的負債轉爲股權(有時被稱爲「內部救助」)。
投資策略風險基金通過子公司投資以太期貨合約。基金不直接投資或持有以太。以太期貨合約價格可能與以太的現金價格有所不同,有時甚至差距很大,有時被稱爲「現貨」價格。因此,基金的表現可能會與以太的現貨價格表現不同。
流動性 風險以太期貨合約市場仍在發展階段,可能會出現流動性不足的時期。在這種時候,可能會難以或無法按期望的價格買入或賣出頭寸。市場的干擾或波動也可能導致難以找到願意以合理價格和足夠規模交易的交易對手。流動性不足的市場可能導致損失,而這些損失可能相當可觀。基金可能獲取的頭寸規模巨大,增加了流動性風險,可能使其頭寸更難以清算,並增加了在清算過程中遭受的損失。
估值風險基金或子公司可能持有基於市場報價以外因素對其進行估值的證券或其他資產。這可能是因爲該資產或證券不在中心化交易所上進行交易,或在市場動盪或流動性降低時。當市場行情不容易獲得時,有多種估值方法可用於對投資組合持倉進行估值。在某一時間點確定的任何投資組合持倉價值可能與使用不同方法確定的價值或如果使用市場行情定價時的價值不同。通過非市場報價等方法估值的投資組合持倉,包括「公允價值」的資產或證券,其價值可能比使用市場行情估值的情況在短時間內波動更大。此外,不能保證基金或子公司可以根據其在任何時間確定的價值出售或清算投資組合頭寸,並且基金或子公司可能因在該時間以折扣價出售或清算投資組合頭寸而遭受損失,該價值由基金或子公司確定。基金估值可能會受到技術問題或價格服務機構或其他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的錯誤的影響。
抵押品 投資風險基金使用的抵押品投資可能包括由美國政府、其機構和機構發行或擔保的債券,包括美國國債局發行的票據、債券和債券、貨幣市場基金和企業債券,如商業票據。
一些由聯邦機構和美國政府贊助的工具機構發行或擔保的證券,可能不被美國的完全信用背書,因此投資者必須主要關注發行或擔保證券的機構或工具機構最終償還,如果該機構或工具機構未能履行承諾,則投資者可能無法針對美國本身提出索賠。美國政府及其機構和工具機構不保證其證券的市場價值,因此,這些證券的價值可能會波動。儘管基金可能持有具有美國政府擔保的證券,但這些擔保並不延伸到基金的股份。
貨幣市場基金需支付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因此,投資貨幣市場基金將使該基金間接承擔所投資的貨幣市場基金的費用和成本的比例份額。與此同時,該基金將繼續支付自己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涉及其所有資產,包括投資於貨幣市場基金的股份。在投資於貨幣市場基金時是可能會有損失的。
企業債券,如商業票據通常是由企業發行的短期無擔保的期票。企業債券可能承擔浮動或浮動利率。企業債券既承擔信貸風險,也承擔利率風險。信貸風險是指如果企業債券發行人無法按時支付利息或償還本金,基金可能會損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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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 證券風險。投資於債務證券使持有人面臨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指的是發行人或其他有義務的證券可能無法或不願意在應付時支付利息和本金。一般來說,債務證券的價值將與利率的變化呈相反關係。在利率上升的情況下,某些基礎義務可能支付的速度遠遠慢於最初預期,這些證券的價值可能會急劇下降。在利率下降期間,基金收到的收入可能會下降。如果債務證券的本金在預期之前償還,那麼本金的預付可能需要再投資於支付利息較低的債務。債務證券通常不在證券交易所上交易,使它們通常比普通股更缺乏流動性,也更難估值。
稅 風險基金打算每年選舉並符合《稅法》第m章的要求,成爲RIC。作爲RIC,基金將不會就其分配給股東的淨投資收益和淨資本增值的部分受到美國聯邦所得稅的稅收,前提是基金滿足《稅法》的某些要求。如果基金在任何應納稅年度不符合RIC的資格要求,且無法獲得某些減免條款,基金的應納稅收入將在基金層面和股東層面進一步徵稅,當這些收入被分配時。此外,在納稅分紅或資本增值分配記錄日期前不久買入證券通常被稱爲「紅利購買」。如果股東在這種分配前不久購買股份,即使分配的一部分實際上代表購買價格的返還,整個分配可能對股東征稅。爲了符合RIC適用的資產多元化測試,基金將限制對子公司的投資,使之不超過基金在每個稅務季末資產總額的25%。基金的投資策略將導致基金絕大多數時間持有超過25%的基金總資產投資於子公司。基金打算管理與子公司的接觸,使基金對子公司的投資不會超過任何稅務季末基金總資產的25%。如果基金對子公司的投資在稅務季末超過基金總資產的25%,基金通常有一個寬限期來糾正此類不符合情況。如果基金未能及時糾正,它可能不再有資格被視爲RIC。
由於以太期貨合約產生的收入不符合RIC資格要求,基金通過其子公司進行以太期貨合約的投資。基金打算將子公司從期貨合約中獲得的任何收入視爲適用於RIC的《稅法》規定下的「合格收入」。美國國內稅務局(「IRS」)曾發佈無數封供第三方而非與基金或其關聯方有關的私人信函裁決書(「PLRs」),得出類似安排產生的收入屬於合格收入的結論。其中許多PLRs現已被IRS撤銷。2019年3月,美國國內稅務局發佈的法規得出結論:如果收入與基金的股票或證券投資業務有關,那麼類似子公司的公司收入將是合格收入。儘管法規不要求子公司分配,基金打算讓子公司進行分配,以使基金能及時向其股東分配。基金通常將需要包括子公司的一年稅收收入在其自身的應納稅收入中,不論基金是否在該稅收年度收到子公司的收入分配,這些收入仍需遵守合格作爲受監管投資公司的分配要求,並被考慮用於4%的法定稅收。
如果在任何一年,基金未能符合RIC及其股東享有的特殊稅收待遇,並且無法或無法糾正這種失敗,基金將以普通公司的方式納稅,對其所有收入在基金級別上繳納美國聯邦所得稅。由此產生的稅款可能會大幅減少基金的淨資產和可供分配的收入金額。此外,爲重新符合RIC的稅收資格,基金可能需要確認未實現的收益,支付大額稅款和利息,並進行一定的分配。
子公司 投資風險美國和開曼群島的法律變化可能導致基金和子公司難以按照原定計劃運作,可能對基金和其股東造成負面影響。該子公司未在1940法案下注冊,也不受1940法案的所有投資者保護規定約束。但是,由於子公司完全歸基金所有,基金的投資者將擁有1940法案的投資者保護,基金整體——包括子公司在內——將爲投資者提供1940法案的保護。
大宗商品 監管風險基金使用受CFTC監管的大宗商品期貨,導致基金被歸類爲「大宗商品池」,該稱號要求基金須遵守CFTC規定,可能會增加額外的監管要求和遵從義務。基金的投資決策可能需要進行修改,基金持有的大宗商品合約頭寸可能需要在不利時機或價格清算,以避免超過CFTC設定的任何適用頭寸限制,可能使基金陷入巨大損失。美國大宗商品交易的監管受政府、自律和司法行爲的不斷調整影響。關於基金任何方面的未來監管變化的影響無法預測,但可能會對基金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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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動風險。波動性是證券或其他資產、指數或市場在短時間內顯著波動的特徵。以太幣及以太幣期貨合約的價格在歷史上一直非常波動。基金投資於以太幣期貨合約的價值 - 因此基金投資的價值 - 可能會顯著下降且無預警,甚至可能降至零。如果您無法接受基金價值出現顯著和意外變化以及有可能失去全部投資的可能性,則不應投資該基金。
資產 集中風險。由於基金可能會在某些證券上持有集中頭寸,基金的表現可能會在這些具有重大敞口的頭寸表現不佳時受到不成比例和顯著的傷害。資產集中使基金更容易受到影響基礎頭寸的任何單一事件的影響,並可能使基金面臨比更多元化的基金更大的市場風險。
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基金組合中的固定收益證券價值可能因市場利率上升而下跌的風險。利率風險通常對短期債務證券較低,長期債務證券較高。基金可能面臨上升利率風險的風險大於通常情況下的情況,這是由於當前處於歷史低利率時期以及潛在政府財政政策倡議的影響以及市場對這些倡議的反應。久期是一種對債務證券價格對利率變化的敏感性的相當準確的度量,並且是利率風險的一種常見度量。久期是根據債務證券的收益率、利息支付和最終到期來計算債務證券在現值基礎上的預期壽命。一般來說,久期代表安全價值在利率立即變化1%時的預期百分比變化。例如,具有三年久期的債務證券的價格預計會隨着利率上升1%而下跌約3%。因此,久期較短的債務證券價格對利率變化的敏感性往往較低,而久期較長的債務證券則較高。隨着債務證券價值隨時間變化,其久期也將變化。
現金交易風險。大多數ETF通常進行實物贖回以避免在分配的投資組合證券上因獲利而向基金徵稅。然而,與大多數ETF不同,該基金當前打算部分或全部以現金方式進行贖回,而不是實物方式,這是因爲基金投資的性質。基金可能需要出售投資組合證券以獲得所需的現金用於支付贖回款項,這就涉及交易成本,而基金在全部以實物方式贖回時可能並未發生這些成本。這些成本可能包括經紀成本和/或應交稅的增益或損失,這可能會對基金施加影響並降低基金的淨資產值,如果這些成本沒有被向申購代理支付的交易費用所抵消。如果基金在這些銷售中獲利,這通常會導致基金認知到本來如果以實物方式分配投資組合證券就不會認知的收益,或者比所需的更早認知到這種收益。這可能會降低基金的稅收效率,與利用實物贖回流程的ETF相比,基金和其他ETF之間的稅後回報率可能存在較大差異。
清算 經紀人風險基金對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合約的投資使其面臨結算經紀商 (或FCM)的風險。根據現行法規,結算經紀商或FCM將客戶資產存放在批量隔離帳戶中。 基金資產存放在結算經紀商處作爲按金,有風險被用於滿足經紀商 自身義務或經紀商其他客戶的損失。如果發生違約,基金可能需要花費較長時間 才能收回其部分或全部資產,甚至可能根本沒有任何收回。此外,基金面臨的風險 是沒有任何FCM願意或能夠結算基金的交易或維護基金的資產。如果基金的 FCM無法或不願意結算基金的交易,或者FCM拒絕維護基金的資產, 基金將無法實現以太期貨合約的訂單或資產託管。在這種情況下, 基金的表現可能會偏離以太的表現,並可能導致以太期貨合約 在基金投資組合中佔基金總資產的比例下降。
投資 容量風險如果基金獲取以太期貨合約的機會受到任何原因的干擾,包括但不限於,以太期貨合約市場的流動性不足,以太期貨合約市場發生故障,或由基金的期貨商、CME或CFTC實施的按金要求或頭寸限制,且基金無法通過上述討論的其他投資實現其投資目標,那麼基金將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並可能遭受重大損失。
網絡 安全風險。基金容易受到網絡安全漏洞的操作風險影響。網絡安全漏洞指的是可能導致基金丟失專有信息、遭受數據損壞或失去運營能力的故意和非故意事件。此類事件可能導致基金承擔監管處罰、聲譽受損、與糾正措施相關的額外合規成本和/或財務損失。網絡安全漏洞可能涉及通過「黑客」或惡意軟件編程未經授權訪問基金數字信息系統,也可能因外部攻擊(如想要使網絡服務對預期用戶不可用的拒絕服務攻擊)而導致。此外,基金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如其管理員、託管人、保管人或次級顧問)或基金投資的發行人的網絡安全漏洞也可能使基金面臨與直接網絡安全漏洞有關的許多風險。儘管基金已制定業務連續性計劃和風險管理系統,旨在降低與網絡安全有關的風險,但這些計劃和系統存在固有限制。此外,並不能保證這些努力會成功,特別是因爲基金不會直接控制發行人或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的網絡安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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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參與者集中風險只有授權參與者(「AP」)可以直接與基金進行創造或贖回交易。 基金有一定數量的機構作爲代理AP(即代表其他市場參與者)。 在這些機構退出業務或無法繼續與基金進行創造和/或贖回訂單,且沒有其他AP能夠踊躍踏出進行創造或贖回的情況下,在上述任一情況下,份額可能以折價交易,基金的淨資產價值可能面臨除牌的風險。
頻繁交易風險基金定期購買並隨後出售(即「轉手」)整個年度的個別期貨合約,以保持完全投資的頭寸。 當合約接近到期日時,基金將其滾動到新合約上。 這種頻繁的合約交易可能增加基金在購買和出售合約時向經紀商支付的佣金或加價的數量,這可能會損害基金的表現。 高投資組合週轉率可能導致基金支付更高水平的交易成本,並可能爲股東產生更大的稅負。 頻繁交易風險可能導致基金的表現低於預期。
主動管理風險基金是積極管理的,並且其表現反映了基金的次級顧問和顧問爲基金做出的投資決策。 關於基金投資的這些判斷可能被證明是不正確的。 如果基金選定的投資和採用的策略未能產生預期結果,那麼與具有類似投資目標和/或策略的其他基金相比,基金的表現可能不理想,或者可能出現負回報。
活躍市場風險雖然份額已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但無法保證份額會形成或維持活躍的交易市場。 份額在交易所上按可能低於,等於或高於基金的淨資產價值交易。 證券,包括份額,受市場波動和流動性限制的影響,這些影響可能是由經濟,政治或監管發展,利率變化和/或證券價格的趨勢所引起的。 基金的股份可能會下跌或表現不佳於其他投資。
溢價/折價風險基金份額的市場價格通常會隨着基金的資產淨值的變化以及交易所上對基金份額的相對供求變化而波動。基金的市場價格可能會偏離基金潛在投資組合持有的價值,特別是在市場壓力下,導致投資者購買或出售的基金份額支付的金額可能高於或低於基金份額的潛在價值。顧問和副顧問無法預測基金份額是否會低於、等於或高於其資產淨值,因爲基金份額在交易所上按市場價格交易,而不是按淨資產淨值。價格差異可能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二級交易市場上的供求力量在很大程度上與影響基金持倉交易的相同力量緊密相關,但不完全相同,這可能導致基金份額的市場交易價格與其潛在價值在任何時點上個別或總體交易的價格受到不同的影響。然而,鑑於只能通過申購單位買入和贖回基金份額,並且只能通過已簽訂參與協議的經紀商和大型機構投資者進行買入和贖回(與封閉型基金的情況不同,封閉型基金的份額經常以明顯折價或溢價交易,有時高於其資產淨值),顧問和副顧問認爲基金份額的淨資產淨值不應受到大幅折價或溢價的持續影響。在市場壓力情況下,基金份額的交易市場可能因基金潛在投資組合持倉市場流動性惡化而變得不太流動,這可能導致基金份額的市場價格與其淨資產淨值之間的差異。這可能體現爲基金在一天中報價的買入價和賣出價之間出現的價差,或者收盤時基金的淨資產淨值和市場價格之間的溢價或折價。
運營風險。基金面臨操作風險,這些風險源自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人爲錯誤、處理和溝通錯誤、基金的服務提供商、交易對手或其他第三方的錯誤、失敗或不充分的流程和技術或系統故障。基金、顧問和副顧問通過控制和程序來減少這些操作風險。然而,這些措施並不能涵蓋所有可能的風險,也可能不足以應對這些風險。
信用風險發行人或其他負有債務證券責任的一方可能無法或不願意在到期時支付股息、利息和/或本金。此外,由於對發行人能力或不願意支付此類款項的擔憂,債務證券的價值可能會下降。
槓桿風險該基金旨在通過利用期貨合約中固有的槓桿來實現並保持對以太價格的敞口。因此,該基金面臨槓桿風險。當基金購買或出售某一工具,或未投入與該工具或交易的全面經濟敞口相等的金額進行交易時,就會創造槓桿,這可能導致基金虧損超過最初投資金額。因此,這些投資可能會放大基金的損失,即使是輕微的市場波動也可能導致基金面臨重大虧損。槓桿還可能導致基金更加波動,因爲它可能誇大基金投資組合證券價值的任何增加或減少的影響。期貨交易涉及一定程度的槓桿,因此,期貨工具價格的相對微小价格波動可能導致基金立即遭受重大虧損。在某些時候,基金可能需清算投資組合倉位,包括當不利時爲遵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關於資產隔離要求以覆蓋某些槓桿頭寸的指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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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風險如果該基金的平均日交易量較低,可能會依賴少數第三方做市商爲股份的買賣提供市場。這些做市商的任何交易停止或與交易活動有關的其他問題可能導致基金的資產淨值與股份在交易所上交易的價格之間的差距顯著變化,這可能導致股份價值下降。此外,做市商或AP在市場緊張時減少其角色或退出這些活動的決定可能抑制套戥過程的有效性,從而維持基金投資組合證券的基礎價值與基金市價之間的關係。這種降低的效果可能導致股份以低於淨資產值並且在股份的日內買賣價差超過正常水平的價格進行交易。
非多樣化 風險基金根據1940年法案被分類爲「非多元化」。因此,基金的投資資產百分比僅受限於1986年修訂的內部稅收法規定的多元化要求。基金可能會在有限數量的發行人中投資相對較高的資產百分比。因此,基金可能更容易受到影響一個或多個這些發行人的單一不利經濟或監管事件,經歷增加的波動性,並高度投資於某些發行人。
交易問題風險基金份額在交易所上的交易可能由於市場條件或根據交易所的觀點使基金份額交易不明智的原因而暫停。此外,根據交易所的「熔斷」規定規定,由於市場異常波動而導致的交易暫停可能會導致基金份額的交易暫停。不能保證維持基金上市所需的交易所要求將繼續得到滿足或保持不變。如果基金資產較小,基金沒有足夠的股東,或者基金無法進行創造和/或贖回訂單,基金可能難以維持其在交易所上市。
逆回購協議風險基金可能投資於逆回購協議。逆回購協議是指基金將組合證券出售給銀行和證券經紀公司,同意在事先約定的日期和價格出售價格更高於原始銷售價格的協議。逆回購協議是一種槓桿形式,基金使用逆回購協議可能會增加基金的波動率。基金在開立和終結逆回購協議時會產生包括利息費用在內的費用,這些費用將由股東承擔。
逆回購協議也面臨着一種風險,即與逆回購協議的另一方可能無法或不願按計劃完成交易,這可能會對基金造成損失。在基金被要求向交易對手提供抵押品的情況下,交易對手可能未能將抵押品進行隔離,或者可能與交易對手自身的資產混合在一起。因此,在交易對手破產或無償清盤時,基金的抵押品可能受到交易對手債權人的相互競爭,基金可能面臨法院將其視爲交易對手的一般無擔保債權人而不是抵押品所有者的風險。不能保證交易對手不會違約,基金不會因此在交易中遭受損失。
逆回購協議還涉及到基金出售的證券市場價值可能下跌至其應收回購證券的價格以下的風險。此外,當基金投資收到的款項參與逆回購交易時,存在這樣的風險,即這些投資可能會貶值。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可能需要出售其他投資以滿足其收回購證券的義務。
自然災害/流行病風險。 自然或環境災害,如地震、火災、洪水、颶風、海嘯和其他嚴重的與天氣有關的現象等普遍存在的自然災害以及傳染病,包括大流行和流行病(例如,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已經極大地破壞了經濟和市場,並最近導致,可能繼續導致增加的市場波動性和重大市場損失。此類自然災害和健康危機可能會加劇政治、社會和經濟風險,並導致重大的故障、延遲、關閉、社交孤立和其他對受影響的全球、地方和區域供應鏈產生影響的紊亂,潛在地導致基金及其投資的運營績效發生相應影響。不確定和恐慌氛圍,包括傳染性病毒或疾病的傳播,可能會對全球、區域和當地經濟產生負面影響,並減少潛在的投資機會,增加進行盡職調查和建模市場條件的難度,進一步減少財務預測的準確性。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可能難以實現其投資目標,可能對基金業績產生負面影響。此外,此類事件可能極大地擾亂經濟和市場,顯著擾亂個別公司(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的投資顧問、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和交易對手)、部門、行業、市場、證券和商品交易所、貨幣、利率和通脹率、信用評級、投資者情緒和影響基金投資價值的其他因素的運營。這些因素可能導致市場極大的波動性、交易所交易暫停和關閉、特定工具的可用性和按金要求的變化,並可能影響基金完成贖回的能力,否則影響基金業績和基金在二級市場的交易。一場廣泛的危機也會以無法預見的方式影響全球經濟。這些事件的持續時間以及它們是否會繼續或再次發生無法預測。這些影響可能對基金的業績產生重大影響,導致您的投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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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風險。 截至招股說明書日期,該基金尚無運營歷史,目前的資產規模也較大型基金爲少。與其他新基金一樣,大規模的資金流入和流出可能會在有限時間內影響基金的市場敞口。這種影響可能是積極的或消極的,取決於受影響期間市場走勢的方向。
股份的價值可能會發生變化,投資基金可能會虧損。基金可能無法實現其投資目標。
Performance
截至招股說明書日期,該基金尚未開始運營,因此還沒有業績歷史。一旦可獲得,基金的業績信息將可在基金網站www.volatilityshares.com上獲得,並將爲投資者提供一些有關投資該基金風險的指示。
管理
投資顧問
波動股份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 子顧問
Penserra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投資組合 經理
以下人員擔任該基金的投資組合經理。
● | 達斯汀 路威林,特許金融分析師 — Penserra首席投資官 |
● | 埃內斯托 董,特許金融分析師 — Penserra董事總經理 |
● | 安納德 德薩伊——Penserra高級副總裁 |
董先生 德賽先生共同負責基金的日常管理。Lewellyn先生負責基金的整體管理 和監督。每位投資組合經理自基金成立以來一直擔任此職務。
股份的購買和銷售
The Fund issues and redeems Shares on a continuous basis, at NAV, only in large blocks of shares called 「Creation Units.」 Individual Shares of the Fund may only be purchased and sold on the secondary market through a broker-dealer at a market price. Since Shares of the Fund trade on securities exchanges in the secondary market at their market price rather than their NAV, the Fund’s Shares may trade at a price greater than (premium) or less than (discount) the Fund’s NAV. An investor may incur costs attributable to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highest price a buyer is willing to pay to purchase Shares of the Fund (bid) and the lowest price a seller is willing to accept for Shares of the Fund (ask) when buying or selling Shares in the secondary market (the 「bid-ask spread」). Recent information, including the Fund’s NAV, market price, premiums and discounts, and bid-ask spreads, is available online at www.volatilityshares.com.
稅務信息
The Fund’s distributions will generally be taxable as ordinary income, returns of capital or capital gains. A sale of Shares may result in capital gain or 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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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給經紀商和其他金融中介
If you purchase Shares through a broker-dealer or other financial intermediary (such as a bank), the Adviser and Foreside Fund Services, LLC, the Fund’s distributor (the 「Distributor」),可能向中介支付股票銷售及相關服務費用。這些支付可能會因影響經紀商或其他中介和您的銷售人員而產生利益衝突,導致他們推薦該基金而非其他投資。請向您的銷售人員諮詢,或訪問您的金融中介網站獲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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